辽宁:“卫生信誉度”不合格高校将被调整办学规模
发布时间:2014-08-25 点击量:1466次 分享至
从9月起,辽宁115所高校将实施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将“卫生信誉度”纳入高校常态考核,不合格者将被调整办学规模和招生计划。
辽宁省近日下发了《辽宁省高等院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要求从9月起对省内全部115所高校,针对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生活环境卫生情况、校医院职业能力等方面,每年一次进行公开透明的量化评价,实施定量的动态监督管理。
据辽宁省卫生监督局局长窦志勇介绍,有关监督机构将按照量化评价标准和实际得分,将高校分为A(优秀)、B(合格)、C(不合格)三个等级。“一旦发生因校方责任的传染病暴发流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食品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高校,信用度定为C等。不合格者将被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窦志勇表示,各高校的“卫生信誉度”等级将向全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悬挂在校门、主楼门前等醒目位置,以便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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