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海省教师资格证考试对象范围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19 点击量:1881次 分享至
根据《青海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者,测试应考者掌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能力的考试。
考试对象:
1、在职教师中未取得教师资格者的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
2、在职教师中已取得低一级教师资格者,其学历已达高一级教师资格条件,并申请高一级教师资格的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
3、社会人员中,凡愿意申请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毕业的人员均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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