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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为激励学生考好成绩收取押金

发布时间:2010-05-19  点击量:955次  分享至

本报讯 高考在即,如何激励学生考出好成绩?巫溪县尖山中学副校长兼高三·二班班主任廖洪明想出了一招——每个学生收100—200元的押金。昨日,市教委公开信箱通报称,巫溪县纪委信访室调查组已要求将其违规收取资金清退给学生。

近日,一群众来信反映称:“巫溪县尖山中学副校长廖洪明,同时兼任高三·二班的班主任。他要求高三·二班在这一周之内,班上每个同学都要交100元的押金(二诊考试没上400分的交200元),等高考结束后,考得好的就可以取回去(考不好的,钱就要白白给他)。他说通过这样的方式是为了激发学生的积极性。”来信说,“这是变相收礼,还是乱收费,还是贪污?”

昨日,巫溪县政府办公室办理公开信箱群众来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收到该信后,当即转县监察局和县教委调查处理。县监察局很快回复了调查处理意见,县教委的意见还没有报过来。

5月12日,巫溪县纪委信访室派出调查组前往尖山中学调查。经查证,尖山中学高三·二班有学生68人,班主任廖洪明与班委会张某等8名同学协商,二诊考试总分达不到400分的交200元押金,400分以上的交100元押金。除1名本校教师子女不交外,其余的67人都交了押金。

巫溪县纪委信访室姚主任告诉记者,调查组到学校之后,廖洪明承认收取了学生押金,并称主要目的是为了激励学生高考考出好成绩。调查组指出违规收费,廖洪明认识到错误,当着调查组工作人员的面,将钱清退给学生。

激励学生考出好成绩就收押金?市人大代表邓明鉴认为此举荒唐可笑。“巫溪属于贫困县,100元对普通家庭来说也是一个负担。对于这种典型的教育乱收费行为,不仅应清退,还应严肃查处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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