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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死证教龄”折射代课教师几多悲哀

发布时间:2013-09-12  点击量:980次  分享至

 7月17日,从22岁就开始代课生涯的盐津县落雁乡代课教师程兴贵的遗体在村子附近的小河内被发现,此前一段时间他一直为自己的代课教龄申报证明而四处奔走。程兴贵的自杀,再次引发社会对代课教师群体的关注。

  2011年,教育部联合多部门下发的《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代课教师将获得数额不等的一次性补偿。2013年3月,云南省出台实施细则,补偿终于进入实质性阶段。但本事件的主人公程兴贵教师,却因为自己的代课教龄不被认定而自杀。以死证教龄,这样的生命代价让人痛心,让为教育奉献的代课教师们情何以堪?

  代课教师,他们无法享受与正式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放心保)、职称评定、劳动强度、福利等。然而,却是他们,默默守候在西部地区和偏远农村,默默地为教育事业而奉献自己的青春与生命。

  可以说,“代课教师”这一符号,隐喻着一个群体的悲剧,相比公办教师,他们理应得到社会更多的关注和尊重。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是一个国家应有的责任与担当,希望我们的有关部门在处理代课教师问题时,能多一份温情与耐心,多一分理解与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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