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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民办校实行年检制 不及格校将被“公管”

发布时间:2013-04-11  点击量:650次  分享至

今后,厦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评估管理将实行年检制,一年评定一次。管理评估不及格的,将由各区教育局指定公办学校,对其财政补助经费的使用、校园安全、教育教学、招生、学籍、收费、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管,帮助其整改。
  昨天,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将对全市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评估,评估主要包括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等三大项目,评估结果将于每年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引导学生到安全合格的学校就读。

  市教育局说,民办校塑胶直跑道的建设、厕所的改善、教室的标准化、招生行为规范有序、学籍管理规范准确等方面,都被列入评估要求。管理评估得分低于60分的民办校,各区教育局将指定公办学校进行监管,帮助其整改。

  对民办学校的委托管理和监管主要应包括对财政补助经费的使用、校园安全、教育教学、招生、学籍、收费、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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