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小学校食堂禁止做冷荤凉菜
发布时间:2013-04-09 点击量:881次 分享至
要建立健全辖区内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对纳入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要进行重点监管。昨日,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昆明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不得过期或超范围经营,学校食堂出现上述违法行为,要立即纠正、敦促整改,情节严重或不予改正的,坚决予以取缔。要指导督促学校食堂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不得采购和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在学校食堂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或设施。在食品采购方面,要以县为主建立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制度。通过议标招标的方式,对学校所需大宗食品实行定点采购,以保证食品质量。严格杜绝腐烂变质、未经检验检疫、来源不明、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上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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