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评价标准为高中生减负
发布时间:2010-03-15 点击量:1118次 分享至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陈凌孚:完善评价标准为高中生减负
为解决高中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山东、江苏等省相继出台了严格的措施,严禁学校给高中生补课。但是,目前各地学校教育质量评价还是主要看升学率,高校衡量学生的标准仍是分数。
建议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规范办学行为。应以培养合格公民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工作的根本标准。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学校提出不同的育人评价标准,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并对转变后进生成效显著的学校和教师予以重奖。对于课堂教学,教育部门考核重点应围绕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是否均分在高中3年并开齐开好,让学生真正能在高中读3年,而不是读1年考2年。同时,还应当明确要求大学自主招生只能专招特长生或有怪才的学生,没有就不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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