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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台2013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3-03-25  点击量:1207次  分享至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合肥市2013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今年(2013)继续免除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作业本费、课本费,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并确保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同等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也继续享受同等待遇。

  《合肥市2013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中指出,继续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生均每年90元、初中生均每年180元,同时,国家将《新华字典》纳入农村免费教科书范畴,从2013年起每年向农村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

  据悉,今年安徽省合肥市统一提高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国家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基本标准为小学234元/生/年、初中330元/生/年;补助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为小学30元/生/年、初中45元/生/年。在具体实施时,合肥市各区都在基本补助标准上有所提高。今年的实施方案中,合肥市统一提高了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后的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150元/生/年、初中200元/生/年。

  另外,安徽省合肥市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纳入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并将维修改造单位面积补助基本标准由每平方米400元提高到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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