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生营养办:各地须建学校膳食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3-05 点击量:1121次 分享至
全国学生营养办日前下文要求,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国家试点地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均要建立膳食委员会,由学生、家长、教师、村代表等组成。
通知要求,膳食委员会组成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一年。主要职责一是参与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二是参与供餐单位确定与评议;三是参与学校食堂米、面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公开招标;四是参与食堂日常管理和监督,征求学生、家长、教师的合理化建议;五是督促学校定期公开食堂财务收支状况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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