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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研网成都惹麻烦 家长清晨陪孩子看广告

发布时间:2009-06-11  点击量:1982次  分享至

 成都市教育局8日召开紧急会议,责成锦江区、武侯区、成华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教研部门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并全市通报,迅速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消除恶劣影响,请求学生及家长的谅解。

  与此同时,“中国教研网”给市教育局发来传真,表示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中国教研网承担,给成都市教育部门造成的麻烦,深表遗憾……

  成都市教育局:相关教研部门负责人作检查

  成都市教育局表示,针对近日家长信访电话以及本报刊登的相关报道,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于8日下午召集有关区(县)教育局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调查处理此事。

  在听取有关区(县)教研部门负责人的情况说明后,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事件影响了成都教育的形象,影响了成都试验区形象,各有关区(县)教研部门不能用“受骗上当”就推卸责任,当即责成锦江区、武侯区、成华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教研部门负责人作出深刻检查并全市通报。要求各有关区(县)教育局彻查此事并进行处理。各有关区(县)教研部门要迅速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消除恶劣影响,请求学生及家长的谅解。此前关于此事所发通知一律作废。市教育局也将要求中国教研网在成都媒体上公开致歉。各区(市)县教育局要以此为戒,举一反三,整顿一切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和违规行为。对于此类事件,市教育局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

  据市教育局一位负责人私下透露,市教育局有的干部也收到了这份“家庭作业”。本来市教育局星期天就想召开紧急会,但考虑到正值高考,于是定在了星期一。

  中国教研网: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8日,市教育局提供给本报记者两份传真,这是中国教研网传真给市教育局的,一份是“声明”,一份是没有标题的“文字”。后面还盖着中国教研网的公章,落款日期是2009年6月8日。

  声明全文如下:“中国教研网开展的关于‘中小学生学习意识与学习方法现状调查’事宜及相关的一切赞助活动,均为中国教研网所为,与各级教育行政、教学研究、教育科研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无关,特此声明!”

  一份是没有标题的文字如下:“关于本次活动在成都市出现的一些问题,现处理如下:1、我单位会在网上申明此次调研事宜以及相关赞助活动等均属中国教研网部门所为,与各教育行政部门一概无关。2、由于此次活动在成都市教育部门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由于此次活动给成都市教育部门造成的麻烦,我单位深表遗憾。”

  巧合的是,2007年10月27日,中国教研网在河北省沙河市也导演了这种事,当年10月30日,中国教研网给沙河市各中小学发了一个说明“如果由此在社会及学生家长中产生了误解或造成了不良影响,完全由我们中国教研网负责,与沙河市教育局教研室无关。”同时声称自己是教育部主办的全国性教育科研专业网站。当时就遭到了沙河市民的质疑,称中国教研网只字未提关于售书广告的问题,这样打着调研的幌子实则售书捞钱的做法,令沙河市学生家长气愤,强烈要求教研网公开道歉,说明真相。此事最后不了了之。

  8日,家长刘先生听说中国教研网发表声明,愿意承担责任后,觉得滑稽。“人都见不到,单位也找不到,用什么来承担?”刘先生说,“全额退还书款,赔偿家长学生的精神损失费,这才是真正的承担责任,中国教研网敢站出来吗?”

  家长要求退书 经销商已经无法联系

  8日中午,成都某小学的家长陈女士来到玉双路2号3楼的博学堂补习学校前,6月6日,陈女士就是在这里购买《中国状元学习法》的,此时博学堂大门紧闭。此前,博学堂的工作人员称,此事与他们无关,博学堂只是把场地租借给了《中国状元学习法》的经销商。

  陈女士表示,上周星期六看了电视后,觉得没有说个名堂,但考虑到是老师布置的作业,就来到玉双路“看一下”。现场有很多人在购买,陈女士翻了翻书,只有200页,觉得太贵了,于是就走了。走下楼梯后,陈女士想,如果老师问起,怎么办?于是折回去买了这本书,看对娃娃有没有帮助。回家后,陈女士仔细翻了一下,觉得跟平常给孩子讲的差不多,于是就来退货了。但等到下午3点,博学堂还没开门,陈女士因为要上班就离开了。

  科华北路26号智爱书店的高经理昨日也很郁闷,一上午就来了4个要求退书的。高经理把一份促销协议书复印给前来退书的市民,《协议书》显示:智爱书店只为《中国状元学习法》的销售商北京欣学佳软件有限公司提供一天的促销场地,售后服务由“欣学佳”自行负责。智爱书店获得的惟一报酬就是300元钱的场地费用。

  高经理表示,上周星期六,《中国状元学习法》销售情况很好,至少有100多位家长前来咨询,当时她就纳闷,这么好销售的书,怎么只销售一天呢?是不是有什么问题。第二天,她多了一个心眼,谎称需要订购这本书,给签订合同的人打电话,对方的电话却一直打不通。昨日一早,她又打电话,对方说回北京去了,高经理索要公司地址,对方称不方便,如果高经理要书的话,先打款后发货。果然不出所料,昨日来了几个要求退书的家长,“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公司源头,找到退货渠道,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中国教研网,面对成都家长的退书要求,有何回应?几年来“劣迹斑斑”的中国教研网,北京市相关部门会不会对它进行处理?以防它以同样的手段忽悠家长与学生。市教育局对相关责任人最终处理结果是什么?

  记者调查 网站和书商是一家?

  “中国教研网”究竟是什么样的机构?它和售书的“欣学佳”公司又有什么关系?本报记者在北京实地调查后发现,所谓中国教研网并非教育部下属的教研机构,而是一家科技公司主办的商业网站。

  中央教科所:早就接到过举报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中国教研网在不同场合中,多次声称是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的下属单位,由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的人力资源部主办。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级综合性教育科研机构,其机构内确实有不少下属科研室。

  然而,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党委办公室的负责人吴老师却告诉本报记者,中央教科所从未有过中国教研网这样一个机构,不管是行政归属还是经济往来,双方都没有任何关系。

 

 当记者出示中国教研网在2007年曾发出的以中央教科所的名义主办活动的相关文件时,吴老师表示,在2007年以前,各种培训活动比较乱,难免有机构来搞这种徒有虚名的合作。但是为了强化教科所活动的公益性,教科所曾先后于2007年12月21日和12月29日发出公告,自2008年1月起,停止一切部门开展的评奖、发放证书、有偿编书、有偿挂牌等活动,停止一切低水平的会议、论坛,停止一切不是中央教科所主业和优势领域的培训项目。

  对于本报所反映的情况,吴老师说,早在去年就接到过相关的询问和举报,所以迫不得已,中央教科所在2008年4月24日收回中央教科所各部门印章,停止对外使用。并同时再次发出公告“凡我所开展的活动均在中央教科所网站‘活动查询栏’上公布,未列入此栏目的活动,均非我所所为。社会上某些单位或个人盗用中央教科所名义开展的活动属于侵权行为,我所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吴老师表示,如果只盖有“中国教研网”的公章,所谓的课题研究,中国教研网是不具有资质的。因为根本没有“中国教研网”这个实体机构。

  信息调查:两个公司一个法人?

  在北京市工商局的信息查询系统中,本报记者查询到了“北京市欣学佳软件有限公司”的信息,其于2006年1月23日注册,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为孙绍明。

  本报记者按照其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业大厦407室”前往探访,发现已经人去楼空,物业方介绍,这是一个不到10个人的小公司,已经搬走了大半年了。北京市工商局也未收到其更改地址的备案信息。

  本报记者致电北京市欣学佳软件有限公司的销售部,对方拒绝透露其新的公司地址,并称现在不方便对外公开地址。

  而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网站备案管理系统中,本报记者却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所谓“中国教研网”的注册机构实际是一家名为“北京腾宇时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司,同时它也是中国教研网网站的技术支持方。

  而这个“北京腾宇时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工商局的注册法人代表也是“孙绍明”,注册时间为2005年3月。这两家公司注册资质同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那么,“北京市欣学佳软件有限公司”和“北京腾宇时代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难道是同一个人?

  本报记者多次通过欣学佳公司和中国教研网联络“孙绍明”,对方都予以拒绝,并都不承认本公司有孙绍明此人。

  律师说法:该网站涉嫌欺诈

  近几年来,各种协会或私人注册的机构动辄打着国字头的旗号,四处搞调研、研讨会、商业评比等活动,从中谋取利益,早在去年,国家相关部门就曾经做过整顿。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同瑜表示,按照我国法律,企业名称中不能擅自使用“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等字词,但是由于网站名字并非其注册公司名字,所以并没有具体的政策制约。但是,其所发的所谓“文件”上盖了“中国教研网”的公章,那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因为并无“中国教研网”这样一个实体存在。

  对于一些虚张声势的网站或者机构挂着国字头名字招摇撞骗,陈律师表示,如果有证据证明,他们对自己网站身份做了虚假陈述,明示了自身的特殊背景;或者他们有让消费者购买相关书籍的意思表示,那么他们的行为确实涉嫌欺诈。受害方可提起诉讼,以法律手段维权。

  揭示剖析 如何导演这场戏

  通过本报记者连日的调查,发生在成都的这次“广告片事件”,显露出脉络,用一位家长的话说,“这是一场高智商的连环‘忽悠’事件”。

  第一步:由“欣学佳”出面,在电视台正常投放“购物广告”。

  5月25日,人民南路某广告代理公司,来了一位北京欣学佳软件有限公司的客户,客户要求在6月6日至6月8日,每天早上6点30分至7点钟,在某频道投放连续3天广告。这是一个讲座形式的广告,广告名字就叫《中国状元学习法》,当天样片送审后,样片通过了审查,第二天,“欣学佳”支付了数千元费用,和广告公司签订了合同。广告公司的代理单,很快通过电视台的广告中心,传给了频道,要求按时播出。由于是正常投放广告,他们没有遇到任何阻碍。

  第二步:由“欣学佳”出面,在各个区寻找促销地点。

  5月26日,科华北路26号智爱书店,来了一个“欣学佳”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说,单位出了一些书,要搞一个场地搞促销活动,只需要一张桌子就可以了,租金300元一天,只需要一两天时间。工作人员还出示了广告公司的发票,称在电视台打广告了,有教育系统支持,并递给该书店高经理一本样书,高经理看了看,这是正规的音像制品,所以就同意了。

  在玉双路2号博学堂培训学校,培训学校考虑到促销会聚集人气,给培训学校也相应进行了宣传,也同意租场地给“欣学佳”。

  第三步:以“中国教研网”名义,要区(县)教研部门配合搞“国家级课题研究”。

  其实,早在5月中旬,“中国教研网”的工作人员就找了我市一些学校,甚至还包括市教育局一些部门,“巡游”了一圈,吃了一些闭门羹。上周,中国教研网的工作人员找到武侯区、锦江区等区(县)的教研部门,出示了介绍信,声称是中央教科所下属网站后,要求配合国家级课题研究。武侯、锦江等区教研部门考虑到可以共享科研成果,调查问卷对本地调研还有些意义,最后同意了,通知学校领取问卷调查表。很快,问卷调查表下发到中小学学生手中。

  第四步:以“欣学佳”的名义招聘销售人员,只促销一天,促销后“闪人”。

  搞定区县教研部门后,欣学佳到大学招聘销售人员,50元钱一天。大学生疑问,这么偏僻的地方也有人来购买啊,欣学佳说,我们打了广告。果然,6月6日,来各个销售点购买的人络绎不绝。

  智爱书店的高经理说,当天,前来咨询的家长不下100人,一位家长索要发票,销售人员说没有发票,要发票可以留下地址,以后给家长邮寄,家长说,没发票就不买。孩子在一旁闹了:“老师喊买的嘛。”家长就不得不买了。

  高经理不明白,销售那么好,为何第二天不继续销售呢?一打电话,居然联系不上了,说回北京去了。

  第五步:发声明,由“中国教研网”揽责任。

  6月8日,在媒体和公众的质疑声中,中国教研网给市教育局发来传真,声称这件事情由中国教研网负责,跟教育部门无关。但如何才能找到“中国教研网”,的确是个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中国教研网在成都广告片事件中的成本,电视广告投放,数千元,租赁场地费用,3000元左右;临时聘请人员,2000元左右;问卷调查表印刷成本,上千元。中国教研网在成都“投入”不过万余元,只要销售了50本以上的《中国状元学习法》,中国教研网就可以“保本”。而记者调查发现,一个销售点销售书本,大约有100本,全市有10余个销售点。怪不得,中国教研网这几年不辞疲劳,流连于全国各地搞“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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