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出台
发布时间:2012-12-24 点击量:1628次 分享至
近日从省教育厅获悉,贵州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已出台,该标准对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理念和师德、专业认识、专业能力等各方面做了具体规定,要求幼儿教育要尊重幼儿权益、尊重幼儿人格。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特别指出,各地要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要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杜绝“虐童”事件发生。
该负责人表示,从省教育厅去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我省的幼儿园师生比为1比28,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1比6的规定。“十二五”期间,按规划贵州省每年需补充幼儿教师5000名以上。另一方面,我省男幼儿教师普遍缺乏,女教师占了幼儿教师的97.5%,这导致部分教师性别比严重失衡的幼儿园出现孩子“女性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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