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怒呛“教育部长” 凸显“立法院”制度缺陷
发布时间:2012-12-07 点击量:618次 分享至
据台湾媒体报道,清大学生陈为廷在“立法院”怒呛“教育部长”蒋伟宁,引发说话态度与背后理念孰重的争论。其实,“立委”此次安排教长与学生到“立院”,重点在厘清“教育部”日前发函“关心”学生参与“反媒体垄断”抗议行动的原委,因而意外擦出火花;如果朝野能乘势建立完善的“立法院”听证制度,也算收之桑榆。
2004年发生三一九枪击案之后,“立院”在蓝营“立委”占多数下,通过“三一九枪击事件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条例”,并成立“真调会”,绿营为此申请大法官解释。大法官作成第五八五号解释,指“立法院”为有效行使职权,本其固有之权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调查权”。
大法官的明白表示,让长期与“监察院”互争“调查权”的“立法院”喜出望外,甚至有“立法院”高层形容此结果好像“要新台币却给美金”,“立法院”没有不接受的道理。事实上,该解释一出,“立法院”幕僚也马上拟订修法草案,准备强化“立院”调查权。
只是,“立法院”有了调查权,固然可以发挥较为完整的“立法院”监督功能,但也可能用来“对抗行政权”,光是这点便让执政者心存顾忌。这也是王金平所说,“不管民进党执政时代或国民党执政时代,执政党团都没有很高意愿去落实”的缘故。
然而,陈为廷事件已说明,“立法院”若要合秩序地“听证”或“调查”行政部门的作为,与其期待“立委”“恪遵”不够完善的议事内规,还不如及早建立制度,既落实大法官解释的意旨,也才有个清楚的规则可循。
王金平:“立法院”听证权、调查权应法制化
清大学生日前在“立法院”批“教育部长”蒋伟宁引发争议。“立法院长”王金平昨说,“立法院”议事规则”没问题,但如何行使应明确化,避免各自解释。王金平也说,“立法院”需要听证权与调查权,但至今没有制订法律,因此没有办法执行,“立院”内部应自我检讨。
王金平说,不管民进党执政时代或国民党执政时代,执政党团都没有很高意愿去落实(“立法院”听证权与调查权),“执政党希望能够尽量少一点麻烦、多一点好,谁要人家管那么多?”他说,要在“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订专章或专法来落实调查权,否则“立法院”只是空有调查权。
过去在“立法院”都有相关提案,以第七届为例,国民党“立委”张嘉郡、黄义交、朱凤芝等都提出相关修法,让“立法院”拥有调查权与听证权,一般民众若做不实证言,等同藐视“立法院”罪,会被罚锾。虽然有完成初审,但最终未能完成修法。
国民党司委会“立委”谢国梁说,“立院”质询时间太短,不容易把是非厘清,遇到重大争议时,让相关人士可以在“立法院”的拘束力下好好把事情说清楚,这是台湾“立法院”提升的一个很重要阶段,“立委”问政要提升,工具也要搭配”。他将提案修法,落实“立院”的听证权制度。
亲民党“立委”李桐豪表示,大法官第五八五号解释已经同意让“立法院”有听证权与调查权,只是“立法院”一直没有建立起制度;加上社会疑虑“立委”不够尊重自己的职权行使,所以执政党便不愿意把这权力给“立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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