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2 点击量:1210次 分享至
关于上海市领取2012年上半年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上海市2012年上半年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已完成,笔试和面试都合格的考生请按下列时间领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领取要求
(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代领者凭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考生身份证原件领取。
二、 领取时间
2012年11月15日-2012年11月17日(含周六,上午9:00~11:15,下午12:30~15:30)。
三、领取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900号305室。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