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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蓝山"小升初"违规"凭考录取" 全省通报批评

发布时间:2012-07-31  点击量:1000次  分享至

新华网长沙7月31日专电(记者 周楠 黄兴华)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对永州市蓝山县教育局违规执行招生政策进行全省通报批评,指出当地在“小升初”过程中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新生是违规的, 省教育厅责成蓝山县教育局停止组织全县小升初统一考试,确保城区初中公办学校严格按招生范围“免试就近”入学,富余学位在全县实行微机派位招生。

  在《关于对蓝山县教育局违规执行招生政策处理意见的通报》中,省教育厅明确指出蓝山县在历年的“小升初”过程中,由县教育局组织统一的招生考 试,并且县一中(初中部)和民族中学还根据统考成绩在全县范围“择优录取”新生。其中2012年民族中学统招部分80%的新生和县一中33%的新生,都是 通过全县“择优录取”的。

  这份湘教通〔2012〕442号的文件指出,蓝山县一中(初中部)和民族中学的这种做法是违规的。蓝山县教育局没有执行《义务教育法》中有关义 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特别是县教育局还直接组织全县小学毕业生统一进行初中升学考试,通过招生考试,把小学优秀毕业生集中到民族中学和 县一中,客观上造成了变相举办“重点初中”的事实。

  通报明确表示,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对蓝山县教育局未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蓝山县教育局停止组织全县小升初统一考试,确保城区初中公办学校严格按招生范围“免试就近”入学,富余学位在全县实行微机派位招生。

  记者与蓝山县宣传部联系,宣传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通报的要求,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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