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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学前教育领域

发布时间:2012-07-10  点击量:4165次  分享至

背景新闻:

    根据教育部28日公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的渠道将进一步拓宽,民办学校享受的优惠将进一步增加。

根据实施意见,国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领域,参与培训和继续教育。允许境内外资金依法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鼓励民间资金与我国境内学校合作赴境外办学。

    该《实施意见》摘要如下:

    一、 充分发挥民间资金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

?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民间资金的作用,把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


?  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加大政府教育投入的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  完善民办教育相关政策和制度,调动全社会参与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民办教育体制机制上的优势和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探索完善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制度、机制。

    二、拓宽民间资金参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渠道

?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社会力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独立举办、合作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民办学校(含其他教育机构,以下同),拓宽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参与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渠道。

?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领域。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幼儿园,引导民办中小学校办出特色。

?  允许境内外资金依法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外商投资公司在我国境内开展教育活动须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的规定。允许外资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的境外一方依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参与合作办学。鼓励民间资金与我国境内学校合作,参与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依法举办高水平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境外资金的比例应低于50%。鼓励民间资金与我国境内学校合作赴境外办学,增强我国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三、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

?  完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制度。进一步清理教育行政审批事项,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流程,规范民办学校审批工作。民办学校设置,执行同类型同层次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可以适当放宽幼儿园审批条件。

?  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依法清理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不利于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规章、政策和做法,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

?  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待遇。民办学校教师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进修培训、课题申请、评先选优、国际交流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在户籍迁移、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人才引进政策。民办学校要依法依规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为教师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鼓励为教师办理补充保险。支持地方人民政府采取设立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专项补贴等办法,探索建立民办学校教师年金制度,提高民办学校教师的退休待遇。建立健全民办学校教师人事代理服务制度,保障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合理流动,鼓励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民办学校任教任职。

?  保障民办学校学生权益。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纳入国家助学体系,在政府资助、评奖评优、升学就业、社会优待等方面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享有同等权利。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享受同等的资助政策。

?  完善民办学校税费政策。民办学校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办学校同价。捐资举办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执行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政策。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和开展营利性民办学校试点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民办学校向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各种代收代办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执行相关价格政策。

?  支持高水平有特色民办学校建设。扶持和资助民办学校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民办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四、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  健全民办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规范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成员构成,限定学校举办者代表的比例,校长及学校关键管理岗位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运行程序。


    五、健全民办教育管理与服务体系

?  将民办教育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规划。各地在制订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整学校布局时,要充分考虑民办教育的作用,挖掘民间资金的潜力。新增教育资源要统筹考虑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发展实际。

(新华社、教育部网站讯,中童研综合整)

 

 

中国儿童产业研究中心点评:

  l 我国民办学前教育近年来发展迅速,民办幼儿园数量远超公办园

  就学前教育中最为重要的幼儿园教育领域而言,民间资本近年来一直比较活跃。从以下图可以看到,自2004年开始,民办幼儿园就开始超过公办幼儿园,到2010年甚至超过公办幼儿园两倍。

  图1、2003-2010年我国公办与民办幼儿园情况比较(单位:万所)

  
 

 

  l 此次的《实施意见》再次明确了政府对于民办学前教育的鼓励态度,将在政府大力投入建设公立园的背景下一定程度地给予民间资本进入这一领域的信心。

  我国民办幼教行业之所以获得了迅速的发展,与自1997年以来国家从政策层面对于民间资本进入学前教育的鼓励政策有关。1997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中明确指出“社会力量应当以举办……学前教育的教育机构为重点”。2003年3月4日,教育部等十部门(单位)出台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积极鼓励和提倡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今后5年(2003-2007年)幼儿教育改革的总目标是: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学前教育属于非学历教育、非义务教育。在我国对教育整体投入不足的情况下,民间资本进入学前教育领域能为这一领域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随之而来的“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为解决这一问题,2010年11月,《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即“学前教育国十条”)颁布,尽管在意见中仍明确表示“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但同时还指出“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并将扶持民办幼儿园的重心明确为“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随后,各地方政府纷纷加大了公立园的投入,在民办幼儿园方面,不少地方甚至设置了准入门槛——即减少审批新建中高端公立园,并通过限价的方式发展民办普惠园。这种来自政府层面的制约就导致不少具有扩张实力(品牌、资金等方面)、定位于中高端的品牌幼教机构在异地扩张中遭遇了很大的阻力。

  从此次的《实施意见》内容来看,国家政府在对学前教育民间资本的进入方面仍保持着十五年来的一贯鼓励态度。同时,与以往相关的政策相比,此次《实施意见》在审批、师资、税收、治理结构甚至是政府对于民办教育的管理服务体系方面都进行了更为详细的明确。除了在政府投入兴建公办园的背景下,给予民间资本进入学前教育一定程度的信心外,包括师资、学校治理结构方面的相关政策的落地还将推动民办幼教行业的发展水平。

?

  l 与“学前教育国十条”指导思想相同的是,此次《实施意见》鼓励和扶持重点仍为普惠性质的民办园。同时,对于民办教育“合理回报”仍无清晰界定。

  教育是我国家庭消费支出中最为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再加上我国家长“不能输在起跑线”的传统观念,幼教行业在我国儿童消费升级的过程中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并成为了近年来资本关注的热点之一。红黄蓝,伊顿国际教育、艾毅、东方剑桥等幼儿园教育机构都已获得过私募基金的投资。可以看到,这些品牌的幼教机构大多定位于中高端——因此,在国家对于扶持重点侧重于普惠性质幼儿园的情况下,如何变跑马圈式的“连锁扩张”模式为“管理输出”、“产品输出”的盈利模式将成为这些中高端幼教机构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实际上,抛开对于中高端幼儿园的限制发展的政策环境而言,这种盈利模式的改变对于疲于在“师资、管理水平”和“扩张速度”中权衡的幼教机构而言也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

  此次的《实施意见》仍未对民办教育的“合理回报”有清晰的界定,而在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时的“公益性”定位也并未有所突破。《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我国民办教育属于公益性事业,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而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也明确指出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办学结余,应当继续用于项目的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甚至在设立分支机构及取得回报等方面的规定更加严格。不难看出,国家对于民间资本进入学前教育(幼儿园)是明确支持和鼓励的,但未明确的事项仍是幼儿园投资人心中的隐忧。

  另外,我们将小学教育同样纳入儿童教育领域。几年来我国“中产阶级”兴起、准备移民的家庭增多,但由于小学教育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再加上我国的“应试教育”体系,但总的来说,该领域的民间资本进入的爆发阶段还尚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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