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设助学金 本地户籍高中困难生补助提高千元
发布时间:2012-06-15 点击量:946次 分享至
记者昨天从三亚市政府了解到,为帮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子完成学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三亚普通高中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三亚市户籍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1000元,即分别由原来每生每年1000元、20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3000元。经测算,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000人计,共需经费600万元。
今秋始三亚建助学金制度
据了解,从2008年秋季开始,三亚决定,三亚市户籍学生就读三亚市教育部门举办的高中学校免收学费。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学金、资助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2010年秋季学期起,三亚又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制度,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具体分为2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其中,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学生;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无经济来源,经济特别苦难的学生,可认定为特殊困难情形。对困难情形的认定由学校根据三亚经济发展水平、家庭收支等情况,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水平制定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从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始。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和评议。学校要严格资金管理发放,生活补助金,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抵顶、挤占和挪用国家助学金。
三亚提高贫困生补助标准
为帮助更多家庭困难学子完成学业,6月11日,三亚市政府批复同意,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三亚普通高中教育家庭经济困难的三亚市户籍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提高1000元。即分别由原来的每生每年1000元、20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3000元。经测算,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000人计,共需经费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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