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明年起增至500万元
发布时间:2011-07-14 点击量:1402次 分享至
四川省政协督办重要提案《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民办教育发展的建议》
“专项资金增长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体现了一种重视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态度。”7月13日,省政协重要提案《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民办教育发展的建议》现场办理会上,省政协委员、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校长肖明华高兴地获悉,从明年起,我省将从全省教育经费中拿出500万元作为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比过去增长500%。
据了解,到2010年我省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学校8909所,民办教育学生占全省的14.3%。从2004年开始,省财政每年设立民办教育专项经费100万元,按照扶优、扶贫的原则,重点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设备设施建设。但同中西部地区其他省市相比,该专项经费金额仍然太少。
“资金少反映出我省对民办教育的社会认识偏差。”省政协教育委副主任席晓艳告诉记者,尽管我省早就颁布实施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但他们在提案调研中仍然发现,社会对民办学校尤其是民办高校认同度还不高,认为“民办学校只知道赚钱”的观念还很有市场;有的对民办教育“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这一表述理解片面,认为民办学校不能享受政府的财政资助,从而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理解不深,对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教育不积极。
针对这种情况,省政协教育委在集体提案《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民办教育发展的建议》中提出,建立健全我省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省级财政应带头充实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在初次办理提案时,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办理单位表示,将适时增加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不过我们认为这样还不够,因此在督办中提出,希望办理单位给出具体时间和金额。”席晓艳说。
办理单位积极吸纳这一建议,在现场办理会上明确,明年起,从全省教育经费中拿出500万元作为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民办学校改革和发展项目,奖励对发展民办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学校和个人等;同时,督促尚未落实的市、州政府尽快落实民办教育专项经费。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下一篇:民办教育流动性强竞争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