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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幼儿园任教须岗前培训

发布时间:2011-07-13  点击量:1396次  分享至

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今年起,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新录用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专任教师须参加幼儿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

    省教育厅表示,岗前培训以提高新任教师岗位适应能力为目标,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强化教学技能与实践环节训练。通过岗前培训,使非学前教育专业新任教师能够基本掌握学前教育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基本胜任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

    非学前教育专业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全省执行统一的培训课程标准。培训课程分学前教育专业基础、学前教育专业应用、学前教育专业技能和教育实践四个模块,共930学时。师范类专业、中文专业、音乐专业、美术专业毕业的幼儿园新任教师,可申请免修部分课程,但每人免修课程不得超过100学时。

    非学前教育专业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可采取集中授课、远程学习、在岗研修和教育实践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期一年。其中,学前卫生学、学前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幼儿园游戏、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等课程,必须在当年9月份上岗前完成培训;教师口语、幼儿歌曲弹唱、幼儿舞蹈、幼儿园实用美术等专业技能课程,应穿插在试用期内完成;教育实践课程可结合新任教师试用期进行,由培训高校聘任所在幼儿园骨干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其余课程由培训高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具体课程的学时可按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学员现有基础由培训高校作适当调整,但各模块的学时数不得减少。
   
    据了解,为确保培训质量,非学前教育专业新任教师岗前培训,我省拟由福建师范大学、漳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三明学院、武夷学院、龙岩学院、宁德师范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州教育学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等设置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承担。各设区市教育局可根据实际选择以上有关高校承担本地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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