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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教育资金关键要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11-06-10  点击量:1126次  分享至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工作和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会议要求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6月9日《京华时报》)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近年来,我国财政教育投入持续大幅增长,已成为公共财政第一大支出,但距离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如何进一步为财政教育投入开源增支,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现实问题。

从土地收益中提教育资金,有望成为一针“强心剂”。“十一五”期间,我国共批准新增建设用地3300多万亩,土地出让收入高达7万多亿元。国有土地是属于全体人民的,土地出让收益应该投入到公共服务中去。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有利于实现土地收益的全民普惠,确保完成4%的预定目标。

不过,教育资金并非一“提”就灵,能否按照比例不折不扣地执行,还有待观察。毕竟,现实情况之中,土地出让收入的很多支出并未真正落实到位。2007年,财政部出台规定,各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但国家审计署对19个省市2007年—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计提不足,3年间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

硬性提取比例成为橡皮泥,让政策善意大打折扣。究其根源,一是土地出让净收益计算标准没有明晰,给了地方政府做小分母的操作空间。二是土地出让收益并不公开透明,无疑削弱了上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要想避免“从土地收益中提教育资金”重蹈覆辙,就必须从机制入手。首先,厘清土地出让收益计算标准,对成本范围进行统一界定,避免有些地方随意做大成本,影响提取额度;其次,推动土地出让收益支出成为明白账,用了多少、用在什么地方及时对外公开,让这笔钱在阳光下运行;此外,实施问责制,将教育等专项资金提取列入政绩考核,对未达标的地方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倘若以教育资金提取为契机,推动土地出让收益的规范运作,则意义远将不止于加快教育本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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