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坑扶持民办学校 每校每年最高可获3万元设备补助
发布时间:2011-04-29 点击量:1749次 分享至
东莞时间网讯 4月26日,东坑全镇教育工作会议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东坑将从用地政策、税收优惠、配套设施、财政支持等方面扶持民办学校,实现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均衡发展,为新莞人子女提供更好的教育。
让民校享公校“待遇”
“东坑虽然是欠发达镇,经济实力比不上先进镇,但是有一点必须明确,那就是再穷不能穷教育。”会上,东坑镇委书记黄为国表示,东坑在全市11个欠发达镇中率先成为“省教育强镇”,重视教育的做法要坚持。
目前,东坑民办教育办学水平与公办学校存在差距,无法满足广大新莞人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为此,《办法》提出,东坑民办学校今后将在多方面向公办学校“看齐”:新建、扩建民办学校,用地可按照公益事业优先安排;民办学校建设用地和基础建设,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优惠政策;民办学校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减免……
同时,为提升民校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东坑规定从小学二年级开始,镇属公办学校将每年提供10~15个优秀新莞人子女学位,各民办学校可积极推荐学生入读。
补助民校教师拿学位
《办法》规定,东坑将每年从本级预算中安排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每所民办学校每年可申请最高3万元的设备补助。
专项资金还将用于扶持办学质量好、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的民办学校,奖励为民办教育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等。民办学校教师可获得一定的生活补贴,其中在同一所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民办学校教师,每人每月将获得200元生活补贴;被评为镇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的民办学校教师,每人一次性奖励300元。
此外,东坑镇45周岁以下的民办学校教师,参加该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或电大东坑分校)举办的大专、本科学历培训班,领取毕业证后,可一次性由镇财政补贴50%的学费。
东坑还将鼓励民校创建星级学校:创建成市三星级或四星级民办学校的奖励3万元,创建成市一级民办学校的奖励5万元,创建成省一级民办学校的奖励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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