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陷阱层出不穷教育消费谨防上当
发布时间:2011-03-23 点击量:1314次 分享至
随着社会竞争的日益加大,人们对各种培训和教育的消费与日俱增,随之而来的各种消费纠纷也日渐增长。针对近期逐渐呈现的各类教育消费维权之争,本报与北京民办教育协会、消费者协会教育系统分会共同举办“教育消费热点分析”专栏,以期为教育消费者提供热点分析,让消费者掌握当前各类市场信息,分辨以及规避各种潜在的风险。
●市场现象:消费者看重“名师”头衔
很多家长在给孩子选择培训机构的时候,非常重视该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大多冲着广告上“某高校特级教师”、“某考试出题组成员”等一些华丽的头衔。但一些家长反映很多名师辅导的效果并不明显,更有人指出很多名师多是名不副实,有些培训机构甚至是多年的师资介绍一成不变,一些所谓的命题组成员不过是几年前参与过一次命题就被培训机构宣传至今。记者近日走访北京民办教育协会,有关工作人员也指出近期因“名师”名不副实而产生的教育消费纠纷逐渐增长,成为当前教育消费领域里的一大热点。
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长介绍,他去年就是看重了某培训机构的名师辅导,给孩子报了名,希望可以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 但上课后才发现,授课老师并非当初广告上看到的名师而是一位不知名的老师,这位老师只是讲一些比较典型的题型,然后讲一些答题技巧,最终辅导补习的效果也很不理想。
另一位消费者介绍,在给孩子报辅导班的时候为了能确定“名师”授课,她要求培训机构把老师的名字都写在了发票上,但是在上了几节课后“名师”就消失了,培训机构解释说发票上注明的老师上过课了,而这也不是真正的消费合同,所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退费也只能退剩余课时的费用,更不会按“消法”要求承担双倍赔偿。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打着名师辅导、包学包过的旗号招揽学生的培训机构不在少数,目前课外培训机构中“名师”头衔好像并不是一个学术的肯定,而是招揽学生的一种手段。其实名师大多都是在职的一线教师,从事很多年的教研、教育任务,时间非常有限,不会有大量的时间在培训机构授课,有些培训机构只是打着名师授课的幌子吸引学生。
●专家解析:“名师”标准难界定
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王耕老师指出,现在很难界定什么叫“名师”,相比较授课时间、课程安排等,“名师”的概念很难确定下来。现在一些培训机构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在广告宣传、招生简章中大量使用这一概念,而在招生咨询时,一些机构也会口头承诺某某名师亲自上课,但是因为“出题”或者由于老师是在校老师,不方便将名字写在合同中或者招生简章上,因此消费者在产生纠纷或者维权时很难拿出证据,因此相关“名师”的教育维权也成为难点。
一位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学校里自有一套考核与职称体系,老师也是按“二级”、“一级”、“特级”的标准来考核,从培训机构的角度来讲,这样做一方面是为了学校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另一方面也有些是为了迎合消费者的口味。很多“特级”老师不过是培训机构自己任命的。
据一位从事艺术高考专业课辅导多年的培训机构负责人介绍,在艺考辅导领域里,师资力量是很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很多考生就是看着某某高校某某老师的名号来的。而这些“名师”很忙,同时身份也很敏感,能给哪些机构上课,能上多少课时都要看机构与他们的关系怎么样了。而在这一领域,记者也了解到,虽然很多艺术院校的专业课考试考官的任命严格执行保密程序,但是学校的老师之间也会有默契,今年某某老师当考官,另一位老师也可能明年或者后年当考官,我的学生今年你照顾照顾,明年你的学生我也会照顾一下,而这些类似潜规则的东西也正是“名师”对考生的吸引力。
●专家提醒:消费者对“名师”存在盲目崇拜现象
据北京桦树湾教育陶亮副校长介绍,教育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类是有明确的指向,比如是跟着某老师很多年,一直上他的课感觉很好;另一类是没有明确目标,只想找最好的老师,这时候学校对老师的推荐、老师资历、头衔就成为消费者选择的主要标准。而此时消费者往往忽视了一点,就是这位老师的教学思路和方法是否适合自己的孩子。有的老师教零基础的孩子好,有的老师教提高班的孩子好,那么自己的孩子是什么水平、什么样的性格特点家长要有个了解,同时教育机构也有责任通过测验、评估等手段为家长提供准确的咨询。现在一般的培训机构也会为学员提供两到三次的试听机会,如果不合适可以退费或转班。
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王耕老师也分析指出,消费者对“名师”的盲目崇拜也是目前纠纷较多的原因之一。也许一些名师教一些能力较强的学生教得很好,但教一些能力差一点的学生可能效果就不太理想,这样并不能说明这位老师不是名师。之所以培训机构大力宣传名师授课,甚至以虚假的广告欺骗消费者,很大的一个原因是因为消费者对名师的过分追求。很多学生、家长并没有找准自身的定位,了解到自己最需要什么样的老师、怎样的课程安排,只是盲目相信一些培训结构所谓的“包学包过”、“名师辅导”,这便给了一些不正规的培训机构一个可乘之机。
●应对之道
消费者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要明确各项约定
现在大多数培训机构与消费者之间并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在消费者报名后出具发票,这也使很多消费者在上当受骗后无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一些培训机构为了招揽生意,使用的手段五花八门。消费者应该在报名的同时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并将学习内容、授课教师、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在合同上明确标出。记者了解到,近期北京民办教育协会正在酝酿起草民办教育消费合同,力图为消费者和培训机构提供标准合同样本,其中关于师资的安排也会有相关的约定。据北京民办教育协会马学雷秘书长介绍,消费者目前在培训机构的消费中很多是没有正式合同的,所以在交钱付费时的收据收条、招生简章、协议都要保留好,消费者也要向培训机构索要尽量详细的课程安排,包括要求具体哪位老师上几节课都要写清楚。
据北京嘉木律师事务所叶海波律师介绍,在处理这类教育纠纷时,法律界定存在分歧,“名师”如果没有明确的姓名、价格、授课时间等的约定,只能视为一种要约邀请,也就是宣传广告,并不构成双方的消费合同,那么培训机构的行为也就无法视为违约。因此消费者一定要和培训机构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名师”课程的价格、上课时间等细节,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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