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为中小学生家庭经济"减负" 高中资助面达12%
发布时间:2011-03-03 点击量:1483次 分享至
“再也不用拿压岁钱交书本费了!”“孩子上学不交什么钱了,真好啊!”今年春季开学后,江苏省淮安市的小学生第一时间领到了免费发放的教科书,家长和孩子们手捧书本高兴不已。自2008年春季学期以来,江苏向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切实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我省农村学生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农村学生地方课程和城市学生免费教科书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张玉龙介绍说,免费教科书由省统一采购,所需资金由省统一支付,包括在公办学校及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均能享受这一惠民政策。
据统计,仅2010年春季学期,该省就向全省城乡668.8万名学生发放免费教科书,保证“课前到书、免费用书、人手一册”,实际支付资金总额达4亿多元。其中,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支付经费3.34亿元,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支付经费0.68亿元。为保证免费教科书能按时发放,早在2009年6月,该省便完成2009至2010学年免费教科书招标采购工作。
在江苏,不仅义务教育阶段扩大资助范围,普通高中资助面也逐年提高。2007年,该省建立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制度,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1000元,资助面平均占在校生总数的10%。2010年,财政部、教育部要求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后,该省当即从这一年秋季学期起,将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改名为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1500元,同时将苏北地区的资助面从10%提高到了15%,如今,全省平均资助面已达在校生的12%。
“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减轻了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使许多原无经济能力上学的学生获得了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机会。”张玉龙说,该省初中毕业生的升学率已达到96%,这与国家助学金政策的顺利实施密不可分,资助工作促进了社会公平,真正做到了学生、家长、学校、社会四方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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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两免一补”实现“四个同步”
江西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完善政策措施,扩大了“两免一补”覆盖范围,实现了“四个同步”:
一是实现了城市与农村同步。江西省将城市义务教育纳入“两免一补”范围,目前已经免除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生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二是实现了城市子女与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同步。江西省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与所在地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免交学杂费,免收借读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三是实现了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与地方课程教科书同步。目前全省城乡中小学生享受国家免费教科书和地方免费教科书政策。
四是实现了公办与民办同步。从2010年春季学期起,江西省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个人补助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
内蒙古逐步实现高中阶段免费
从今年新学期起,内蒙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高中阶段蒙古语(朝鲜语)授课学生、高中阶段汉语授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将享受免学费、免费教科书的优惠政策。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也在受惠范围内。据悉,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到2013年,内蒙古将全面实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免学费将按照每生2000元的标准补助。在经教育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相同标准给予补助,其学费高于补助标准的,向学生收取差额部分;中职学校特殊类专业学生,学费高于自治区免费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负担。
免费教科书的补助标准是:蒙古语授课和朝鲜语授课学生,高一、高二年级每生每年600元,高三年级每生每年200元;中职学校学生和汉语授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一、高二年级每生每年550元,高三年级每生每年100元。
据测算,2011年自治区将投入13.08亿元保障免费政策的顺利实施,所需资金将由自治区和盟市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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