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姓“企”还姓“事”? 人大代表期待“正名”
发布时间:2011-01-17 点击量:1869次 分享至
:民办高校究竟该如何“定性”?能不能让民办高校老师和公办高校老师享受同等待遇?是否可以疏通师资由“公”向“民”转移的渠道?今天下午,在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浦东新区代表团的审议现场,周星增代表一连抛出了多个问号,期待政府能帮助在沪的民办学校更好发展。
民办高校到底是企业、非企业,还是事业单位?周星增代表说,税务、社团管理局、教委等多个部门对民办高校的定位存在分歧,这种“不伦不类”的处境让高校在具体办事过程中无所适从。“我认为,民办教育也是教育事业,因为是民办的,就不能拿国家财政,因此建议将民办高校定性成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发言中,周星增代表还为民办高校的教师“叫屈”: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师和公办享受同等法律地位和权益,但事实并非如此。“公办教师享有事业单位编制,民办教师却是企业编制,不但退休待遇和公办不同,教师在心理上也容易遭受打击,觉得自己不是真正的老师。”
周星增代表还提出,目前教师要从公办高校跳槽到民办高校,必须辞去公职,工龄和教龄也无法连续计算,致使优秀师资从“公”到“民”的流动性很差,急需“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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