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上调
发布时间:2011-01-12 点击量:1701次 分享至
晨报记者张昱欣报道 上海市将从今年起上调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相关调整方案近日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有关方案,上海市从今年起调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具体为:小学从原来的每生每年1400元调整为1600元;初中从原来的每生每年1600元调整为1800元。调整后,增加的经费主要用于补贴学校水、电、气等费用和开展学生素质教育活动经费等方面。
此次调整所需资金,按照现行教育管理体制和财政预算体制,将分别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对于财力困难区县,市级财政将通过增加教育转移支付予以均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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