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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县各公办幼儿园编外自聘教职工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0  点击量:159次  分享至

为解决全县各公办幼儿园(含分园)及各附设幼儿园班教职工配备不足的问题,隆安县第二幼儿园(含分园)等14所公办幼儿园及2个附设幼儿园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职工92名,其中幼儿园教师71名、保育员14名、保安员4名,厨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及以上;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教师岗位条件 1.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优先。 (三)保育员岗位条件 1.持有保育员证书; 2.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保安员岗位条件 1.持有保安证; 2.女性年龄50岁及以下,男性55岁及以下。 (五)厨师岗位条件 1.持有健康证; 2.女性年龄50岁及以下,男性55岁及以下。 二、招聘岗位表 (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一)工资待遇及报名方式等 1.各幼儿园的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招聘方式以及工资待遇等,请联系各园了解详情; 2.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招聘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3.其他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6.通过协议培养、定向培养、定向招聘、直接考核等规定的优惠政策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及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监督电话 隆安县教育局办公室    0771-6522141 隆安县教育局幼教中心  0771-6526006     隆安县教育局        2026年7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www.lax.gov.cn/gkyw/gggs/t6682699.html

附件: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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