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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学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7  点击量:184次  分享至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亳州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70人,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见附件1。报名时间全年有效,招满为止。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书的,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如就业推荐表等)。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合并为一个压缩文件,以“高层次人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格式命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学校及相关二级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报名邮箱回复邮件向报考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资格复审与心理健康测评。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网上报名时提交的各类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参考,不计入最终成绩、不对外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六、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包括试讲和学术评价。试讲主要为教学能力测试,考查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时间为2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学术评价采用PPT学术汇报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顺序由抽签确定。 (二)考官组成。专业测试考核工作成立考官组,由七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三)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成绩合成。考试最终成绩按照试讲成绩占50%、学术评价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试讲成绩、学术评价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试讲成绩×0.5+学术评价成绩×0.5。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试讲成绩、学术评价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专业测试最终成绩及排名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亳州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www.bzuu.edu.cn/bzxyrsc)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亳州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www.bzuu.edu.cn/bzxyrsc)公示5个工作日。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由学校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亳州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熊老师,0558-5367192、13665687618;董老师,0558-5337034、14792928881 监督举报电话:0558-5367061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亳州学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亳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亳州学院 2026年4月2日 原文链接:https://hrss.ah.gov.cn/zxzx/ztzl/ahsszsydwgkzpzl/ssgxgkzp/80786503.html

附件:附件1.亳州学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附件2.亳州学院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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