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2025年公费师范及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2 点击量:363次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统筹调配机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2029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5〕3号)、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教〔2022〕29号)精神,现就2025年公费师范及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一)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下同)2026届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毕业生,不设岗位计划、不限制专业,应招尽招;
(二)与商洛市定向签约的陕西省“地方优师专项”师范院校(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咸阳师范学院、渭南师范学院、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26届“地方优师计划”毕业生,根据现场报名、面谈情况确定就业县区,全市共招聘9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为人师表,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活动,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身心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三)师范教育类专业,具有与教师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到其他省市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近年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用以往取得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6.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7.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
8.近五年来通过商洛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后辞职人员。
9.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谈、现场签约、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12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14:00
现场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教育局及各县区教体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任何环节中如发现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应聘人员持下列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商洛市2025年公费师范及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表》1份,也可现场填写;
2.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公费师范毕业生或“优师计划”定向培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就业生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各1份;
5.诚信履约承诺书原件1份,现场签署;
委托他人代审的,除以上材料外须同时提交委托书、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报名的,报名信息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
(三)面谈
应聘市直学校岗位人员的面谈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应聘县区岗位人员的面谈工作由相应县区教体局、人社局组织实施。
(四)现场签约
根据面谈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同时签署《诚信履约承诺书》,作出恪守诚信,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未签署《诚信履约承诺书》的考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2026年7月份,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统一对签约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体检具体由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开展。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区人社局、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资料、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与岗位适应程度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所产生的纠纷,由本人负责。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陕西省实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细则》《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陕西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工作方案》等规定,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及陕西省地方优师计划专项毕业生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重要提示
(一)本次专项招聘工作相关事项均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网站发布信息。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纪律与监督
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组织单位和用人单位全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12380、0914-2335508、0914-2317722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商洛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gluo.gov.cn/jyj/info/1033/6197.htm
附件:1.商洛市2025年公费师范及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表
附件:2.专项招聘咨询方式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