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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峄城区引进区外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3  点击量:7816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动峄城区教育事业更高质量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引进区外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引进对象为在峄城区区外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课任教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枣庄市籍(是指公安户籍管理机构户口簿登记的地址为枣庄市辖区内)的教师;

(二)枣庄市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

(三)峄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

计划引进50名,其中高中教师42名,初中、小学教师6名,职业学校教师2名。根据报名、审核、考察和体检等实际情况,若出现岗位空缺,将空缺计划调剂到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

二、引进条件

(一)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且为依法合规进入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其中2007以后进入的须为公开招考入职人员。     

(二)年龄、学历要求如下:

须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5101日及以后出生),并取得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现从事实际教学工作两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211231日)。

(三)年度考核不存在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四)自愿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在峄城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引进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人员;试用期内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影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原则

(一)对等安置原则。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引进人员实行空岗优先聘任,津贴补贴等待遇按我区现行政策执行。

(二)学科相近原则。根据拟引进人员任教学科,坚持学科相近、专业匹配、人事相宜原则,进行岗位安排。

(三)服从调剂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不再考虑原有的行政职务。

四、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需填写《枣庄市峄城区引进区外中小学教师申请表》,并取得现工作地的单位、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且加盖公章。

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无违纪情况鉴定意见;2.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3.身份证(正反面);4.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证明;5.教师资格证书(2008年以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还需要提供教师资格网的网页查询截图);6.无犯罪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7.个人征信证明;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引进范围中(二)(三)情形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结婚证;2.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的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3.配偶、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含在峄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已办理退休的人员)工作证明。

以上材料,由申请者本人签字、按红手印,并按顺序扫描成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ycqjyjadmin@zz.shandong.cn,邮件统一名称为“姓名+手机号+岗位全称”。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1231日止(在规定报名时间之外提交的报名信息邮件无效)。

(二)资格审查。区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根据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电话通知提交纸质版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区外人员引进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引进,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确定拟引进人选。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数量,结合具体情况,同一岗位审查通过人员较多时,优先逐级选择国家、省、市、区级以上特级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如果具有上述条件人员不足,且报名人员较多,可通过面试的方式,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

(四)考察体检。由区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考察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对拟引进人员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同时还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考察合格者组织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

(五)手续办理。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为其办理引进审批手续,由区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由区教育和体育局安排到学校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枣庄市峄城区引进区外中小学教师审批表》等相关纸质材料并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在人员引进期间,请报名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关注信息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五、政策咨询

未尽事宜,由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解释。

咨询电话:0632-7716029 李老师、秦老师  

附:1.枣庄市峄城区引进区外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枣庄市峄城区引进区外中小学教师申请表

  3.枣庄市峄城区引进区外中小学教师审批表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930

 

信息来源http://www.ycq.gov.cn/zzxw/tzgg/202109/t20210930_1299382.html

附件:附件1:枣庄市峄城区引进区外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附件2:枣庄市峄城区引进区外中小学教师申请表

附件:附件3:枣庄市峄城区引进区外中小学教师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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