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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中小学补充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8-20  点击量:12387次  分享至

根据《关于2021年全县中小学教师(含特岗)招聘计划的批复》(丰府字〔202110号)精神和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因教育教学需求,经县政府研究,开展2021年中小学补充招聘教师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对象

报名对象为已参加了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同层次、同学科科目考试(不含特岗),笔试成绩不低于100分且未入闱面试的人员及参加了面试未入闱体检的考生。已通过面试入闱体检的,均不得参加此次补充招聘。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备相应层次与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已申报2021年教师资格现场认定且符合条件的,须在20218月底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

(三)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到年龄问题,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02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数及具体岗位条件

公开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33人,具体岗位数及岗位条件见《2021年南丰县中小学补充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和面试

1.发布公告。2021818日前通过媒体发布补充招聘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考生于2021820-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到南丰县教育体育局三楼(教师招聘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同时打印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不含特岗)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校服务满5周年的在编教师和2021年服务期满三周年、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的特岗教师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服务不满5年的正式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的特岗教师报考的,须提供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材料,并在报名资格审查前完成下编手续并提供下编印证资料(如解聘或辞职审批表等)。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省考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员。5人及以下的岗位比例为136人到10人的岗位比例为12.5。对出现入闱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规定比例的情形,岗位数不调减,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2021825日,南丰县第一中学。

5.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形式,总分100分。每位考生备课40分钟,说课10分钟。

6.面试教材目录见附件2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时,笔试学科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师范类专业者优先)。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25%+(考生面试成绩×50%)。再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报县政府批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入闱体检考核对象与公告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核录用资格,所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南丰县中小学教师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www.jxnf.gov.cn/art/2021/8/19/art_845_3724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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