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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公开招募2021-2022学年银龄讲学教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0  点击量:12025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银龄讲学计划工作教师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117号)精神,现就做好榆林市2021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全市计划招募银龄讲学教师29名。具体岗位详见《榆林市2021-2022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优秀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二)招募条件。年龄不超过65岁(19561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政治可靠,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本学校返聘的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招募原则和程序

(一)招募原则。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

(二)招募程序。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核、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的程序进行。

四、岗位管理

(一)讲学教师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受援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上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教研活动等。讲学教师所服务的学校原则上为乡镇及农村教学点学校。

(二)讲学教师的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者连续讲学。各有关县区教育部门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所在县区对其进行评价考核,对不履行协议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报名事项

(一)发布公告。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区需求发布招募公告。

(二)现场报名。即日起至827日为报名时间。自愿报名的退休教师持本人身份证、任职资格证书、《银龄讲学计划教师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到有关县区教体局报名。

(三)资格审核。县区教体局根据申报条件,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公示公布。市教育局将拟招募讲学教师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签订协议。县区教体局与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

六、保障措施

(一)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拨付,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人医疗关系及有关规定办理。

(三)相关县区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

 

信息来源http://jyj.yl.gov.cn/Pages/news_40738.html

附件:榆林市2021-2022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岗位需求表

附件:榆林市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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