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湘潭经开区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始建于2003年底,是长株潭城市群国家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示范区, 2011年9月获批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成为湖南省第四个“千亿园区”,2015年获评环球总评榜中国最具投资吸引力和最具发展潜力园区,2020年,在全国国家级经开区排名第47位,前进25位。
近几年,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聚集教育发展合力,保就读、强师资、提质量、塑品牌,力促教育优质均衡,已经实现了名校资源从无到有,教育实力从弱到强。2014年迄今,长沙市一中、雅礼中学、湖南师范大学附属学校、砂子塘小学、麓山国际、博才、朵俊幼教以及湘潭市和平小学、金庭小学、风车坪小学等优质品牌已签约湘潭经开区。目前区内已开办的名校有:长沙市一中九华中学、九华雅礼中学、九华和平小学、九华和平科大小学、九华和平将军渡小学、九华金庭莲城小学、九华吉利学校、九华杉山学校。2021年秋季即将启动招生的学校有: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九华步步高小学、九华风车坪雅爱小学。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数
共计招聘34人,其中初中教师5人、小学教师23人,幼儿园教师6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本次招聘计划分为A、B、C、D四类岗位,报考A类岗位、C类岗位的考生不要笔试只须面试,报考B类岗位、D类岗位的考生须进行笔试。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21年湘潭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2.年龄要求:A类岗位、B类岗位、D类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30 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C类岗位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即1975年4月30 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
5.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6.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9月1日。其中“小学财务兼教学”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入职后一年以内(2022年9月1日之前)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学科不限),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等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7. 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全日制考生未取得毕业证前的实习经历不予认定。《2021年湘潭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所列“近五年”资历条件材料有效时间截止于2021年4月30日,其后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湘潭经开区所属学校在编教职工。
四、招聘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重要提示】
1.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公布公示。
招聘公告发布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同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cmsczportal/)公布。
2.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潭经开区官网上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如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湘潭经开区官网通知为准。错过时间及信息的,后果自负。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4月30日9:00-5月6日17:00。
2.报名方式:A、B、C、D四类岗位都在湘潭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报名, 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不退费。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如报名后未缴费确认,则为无效报名。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二)笔试
报考B类岗位、D类岗位的考生须进行笔试。报考A类岗位、C类岗位的考生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审查。
1.笔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点考室及座位安排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由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9:00-5月15日9:00。
2.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并按岗位总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的计划数调整至B、D类岗位中报考比例高的岗位,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申请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B、D类岗位或者申请退回报名费。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综合知识30分。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课程改革相关内容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财务兼教学”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财务相关专业知识)。
4.考生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码(手机出示)。三者缺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电子健康卡健康码红码人员不能进入考场,健康码黄码和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必须提供本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且在指定考场进行考试。
5.笔试成绩查询定于2021年5月21日。考生可登陆湘潭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B类岗位、D类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A类岗位、C类岗位所有报名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湘潭经开区官网《资格审查公告》。
3.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从报名网站打印的《2021年湘潭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可使用附件2模板或提供《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此项作为资格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完整的就业推荐书);③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书(此项作为资格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财务兼教学岗位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⑤普通话等级证书;⑥笔试准考证(B类岗位、D类岗位);⑦符合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资历材料证书和相应的认定文件;⑧报考A类岗位和C类岗位的考生可提交一本装订成册的详细参选资料(包含报考人员的所有证件证书的复印件、近五年县区级及以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 B类岗位、D类岗位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审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5比例的,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 面试人员确定。
①B类岗位、D类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
②A类岗位、C类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A、C类岗位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计划数与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对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湘潭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 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申请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A、C类岗位或者申请退回报名费。当A类岗位、C类岗位中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大于40人时,该岗位先进行答辩,按照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答辩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2.考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具体要求见湘潭经开区官网相关通知公告。
3.面试方式及成绩合成:
面对评委上一堂微型课(试教),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岗位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小学财务兼教学”岗位的考生任选一门小学学科试教。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试教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合成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
(五)成绩合成、排名
1.成绩合成。
B类岗位、D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A类岗位、C类岗位的面试成绩就是总成绩。
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B类岗位、D类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3.考生可登陆湘潭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查询总成绩。
(六)体检
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选岗、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同一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招聘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由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在湘潭经开区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正式聘用后的教师, 列入湘潭经开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六、其他事项
1. 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在职在编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湘潭经开区教育文卫局 0731-52379377
监督电话:湘潭经开区党群工作局 0731-52379500
举报电话: 湘潭经开区纪工委0731-55512388
附件:1. 2021年湘潭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docx
2. 任教(工作)经历证明.docx
3. 2021年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xlsx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3日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名教师及工作人员。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遵循“以岗定人、考用一致”方针,按照网络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未解除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6)曾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上饶市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原为上饶市内在编人员且辞职未满6个月的(即2020年10月22日以后辞职的);
7.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计划
(一)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
序号 | 部门 | 岗位 类型 | 岗位代码 | 需求专业及方向 | 人数 | 学历、学位 要求 |
1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教学科研 | 20211011 | 新闻传播学/广播电视艺术学 | 2 | 硕士研究生 |
2 | 教学科研 | 20211012 | 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教学(语文) | 1 | 硕士研究生 |
3 | 历史地理与旅游学院 | 教学科研 | 20211021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1 | 硕士研究生 |
4 | 政治与法律学院 | 教学科研 | 20211031 | 法学(一级学科,方向不限) | 1 | 硕士研究生 |
5 | 教学科研 | 20211032 | 行政管理 | 1 | 硕士研究生 |
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教学科研 | 20211041 | 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 | 2 | 硕士研究生 |
7 | 方志敏研究中心 |
8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学科研 | 20211051 | 基础心理学 | 1 | 硕士研究生 |
9 | 教学科研 | 20211052 | 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学原理 | 1 | 硕士研究生 |
10 | 教学科研 | 20211053 | 心理学(心理统计方向) | 1 | 硕士研究生 |
11 | 教学科研 | 20211054 | 学前教育 | 1 | 硕士研究生 |
12 | 外国语学院 | 教学科研 | 20211061 | 英语语言文学(语言学方向)/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方向) | 1 | 硕士研究生 |
13 | 教学科研 | 20211062 | 英语口译 | 1 | 硕士研究生 |
1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教学科研 | 20211071 | 会计学 | 1 | 硕士研究生 |
15 | 教学科研 | 20211072 | 金融学 | 1 | 硕士研究生 |
16 | 教学科研 | 20211073 | 经济学 | 1 | 硕士研究生 |
17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教学科研 | 20211081 | 大数据技术类专业(信号与信息处理/大数据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人工智能等) | 2 | 硕士研究生 |
18 | 教学科研 | 20211082 | 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教学(数学) | 1 | 硕士研究生 |
19 | 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 | 教学科研 | 20211091 | 课程与教学论(化学)/学科教学(化学) | 1 | 硕士研究生 |
20 |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 教学科研 | 20211101 | 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 | 1 | 硕士研究生 |
21 | 教学科研 | 20211102 |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 | 1 | 硕士研究生 |
22 | 音乐舞蹈学院 | 教学科研 | 20211111 | 音乐与舞蹈学(音乐教育方向) | 1 | 硕士研究生 |
23 | 教学科研 | 20211112 | 音乐与舞蹈学(声乐演唱方向) | 1 | 硕士研究生 |
24 | 教学科研 | 20211113 | 音乐与舞蹈学(长笛演奏方向) | 1 | 硕士研究生 |
25 | 体育学院 | 教学科研 | 20211121 | 体育经济与管理 | 1 | 硕士研究生 |
26 | 教学科研 | 20211122 | 体育学(篮球方向) | 1 | 硕士研究生 |
27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教学科研 | 20211131 | 美术学(油画方向) | 1 | 硕士研究生 |
28 | 教学科研 | 20211132 | 美术学(版画方向) | 1 | 硕士研究生 |
备注:
1.应聘上述岗位人员所学专业(方向)要求与岗位所需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
2.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4.以上岗位条件由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
序号 | 部门 | 岗位 类型 | 岗位代码 | 需求专业及方向 | 人数 | 学历、学位 要求 | 备注 |
1 | 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 | 专职学生辅导员 | 20212011 | 专业不限 | 4 | 硕士研究生 | 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男性,入校后要求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工作满8年,期间不得转岗。 |
2 | 专职学生辅导员 | 20212012 | 专业不限 | 4 | 硕士研究生 | 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女性,入校后要求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工作满8年,期间不得转岗。 |
3 | 专职学生辅导员 | 20212013 | 艺术类专业 | 2 | 硕士研究生 | 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男性,入校后要求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8年,期间不得转岗。 |
4 | 专职学生辅导员 | 20212014 | 艺术类专业 | 2 | 硕士研究生 | 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女性,入校后要求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8年,期间不得转岗。 |
5 | 专职学生辅导员 | 20212015 | 专业不限 | 6 | 硕士研究生 | 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男性,要求具有半年以上本科高校专职学生辅导员工作经历,入校后须入住男生宿舍。要求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8年,期间不得转岗。 |
6 | 专职学生辅导员 | 20212016 | 专业不限 | 4 | 硕士研究生 | 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女性,要求具有半年以上本科高校专职学生辅导员工作经历,入校后须入住女生宿舍,要求在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8年,期间不得转岗。 |
7 | 非教学科研 | 20213011 | 心理学 | 2 | 硕士研究生 | |
8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实验 | 20213021 | 新闻传播学/广播电视艺术学 | 1 | 硕士研究生 | |
9 | 图书馆 | 非教学科研 | 20213031 | 图书馆学/情报学/中国古典文献学/历史文献学 | 1 | 硕士研究生 | |
10 | 20213032 | 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 | 1 | 硕士研究生 | |
11 |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 | 非教学科研 | 2021304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 | 硕士研究生 | |
12 | 学报编辑部 | 编辑 | 20213051 | 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 | 1 | 硕士研究生 | 入校后要求专职从事编辑业务工作。 |
13 | 计划财务处 | 非教学科研 | 20213061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2 | 硕士研究生 | |
14 |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校医院) | 医生 | 20213071 | 内科学/外科学 | 2 | 硕士研究生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全科医师资格证 |
15 | 党委宣传部 | 管理 | 20214011 | 新闻传播学(新媒体传播方向)/汉语言文字学 | 1 | 硕士研究生 | 具有新闻采写、视频制作及新媒体运营能力;在省级以上报刊或网媒发表过新闻作品。 |
备注:
1.应聘上述岗位人员所学专业(方向)要求与岗位所需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
2.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4.以上岗位条件由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请发送邮件至srsyrsc2017@163.com。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3日上午11:00。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学习、工作和教学经历,科研业绩等);
(3)个人身份证;
(4)历届毕业生提供本人硕士研究生阶段和前学习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应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研究生院(部)或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成绩册(成绩册要求由所在学院、研究生院或教务管理部门盖章)和前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各种奖励证书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成就的论文、论著、科研成果,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证明书以及阶段性成果等;
(7)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有关机构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出具的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岗位代码20212011、20212012、20212013、20212014、20212015和20212016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的考生要求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由本人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组织开具);岗位代码为20212015、20212016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的考生除提供中共党员证明外,需继续提供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所在高校人事部门和学生工作部门开具)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缴存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岗位代码为:20213071的医生岗位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全科医师资格证书。岗位代码为20214011管理岗位考生需提供在省级以上报刊或网媒发表的新闻作品材料。
3.网络报名需填写《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将《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岗位所需的上述相关材料制作成1个电子文档(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20M,为Word或PDF格式),该电子文档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如:20211011+张某某+某某大学+硕士研究生)方式命名。
4.以上材料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均视作报名不成功。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所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上饶师范学院人才招聘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初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关注我校网站公告。
(三)考试
1.考试工作由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上饶师范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考试环节、内容和组织方式、成绩计算:
(1)考试环节
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考试由课堂教学、专业能力测试、面试环节组成,满分为100分;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招聘考试由笔试、业务能力测试、面试环节组成,满分为100分;
(2)考试内容和组织方式:
课堂教学:在指定教材中临时、随机抽取章节试教,备课30分钟,试教30分钟;
笔试:考察应聘岗位业务所需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90-120分钟;
专业能力测试:通过专业能力笔试或专业能力展示方式,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水平,时间为60-120分钟;
业务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岗位工作所需基本能力,设置相关测试内容,时间为30-60分钟;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
(3)成绩计算:
岗位类别 | 总成绩计算方法 |
非音乐、体育、美术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 | 课堂教学×50%+专业能力测试×30%+面试×20% |
音乐、体育、美术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 | 课堂教学×40%+专业能力测试×40%+面试×20% |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和管理岗位 | 笔试×40%+业务能力测试×40%+面试×20% |
(4)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5)考试环节采用逐步筛选办法,根据课堂教学(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业务能力测试)人数1︰6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业务能力测试)人选;专业能力测试(业务能力测试)后,根据前两项折合成绩和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心理测试、复审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试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则以课堂教学(笔试)分数高者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试对象,如课堂教学(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以专业能力测试(业务能力测试)分数高者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试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负担。体检结束后,应聘人员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相应拟聘用资格。
3.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复审和考核工作由上饶师范学院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品德学风和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实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一票否决制,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体检、心理测试和考核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5.因体检、心理测试、考核、复审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80分以上)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心理测试、复审和考核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下列方式聘用:
1.岗位代码为20211041的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岗位代码为20212011、20212012、20212013、20212014、20212015和20212016的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人员办理入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其余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享受学校当年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满2年以上,视学校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办理入编手续。
七、其他
1.本招聘公告内容由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由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0793-8150623 8151030 (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
0793-8295986(上饶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
0793-8150797(上饶师范学院纪委综合办公室)
0793-8222068(上饶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上饶师范学院
2021年4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hrss.zgsr.gov.cn/hrss/gsgg/202104/6648a54ab36147dc9f8ef68fa62283d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