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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1年“三科”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7  点击量:16172次  分享至

为确保我旗2021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民族语言授课学校《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以下简称“三科”)教师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经旗委、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通过公开考试方式招聘15名教师。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语文教师8名(小学6名、初中2名),道德与法治教师5名(小学3名、初中2名),历史教师2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蒙汉兼通,且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从事“三科”教学,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4.《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道德与法治》、《历史》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民族语言授课毕业生须具备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 

  1.考生年龄须18至35周岁(出生日期:2003年1月1日至1986年1月1日)之间。 

  2.学历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国家6所部属师范类院校和原985、211综合类大学本科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高于同学科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进入政审体检环节。 

  3.2021年全日制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持学校毕业证明可参加报名,正式上岗前需提供学籍档案及毕业证,上岗1年之内提供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4.往届毕业生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杭锦旗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1年1月1日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直系亲属有参加邪教活动的。 

  4.公开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5.曾在我旗报名参加考试,报名后无故不参加笔试考试、笔试入围无故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后无故不参加体检和政审、无故不到岗试用或服务期未满辞职调动的。 

  6.失信人员子女。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组织实施 

  1.报名 

  (1)报考者于2021年2月3日8∶30至2月18日17∶30期间登陆杭锦之窗官方网站和杭锦旗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阅读招聘公告,下载电子版报名登记表。(报考者要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所提供证件必须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如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者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专、本科或研究生期间的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的学习经历和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主要任务等工作经历。)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发送邮箱:1632240153@qq.com    

  A.提交下载的电子版报名表;   

  B.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20KB以下,照片命名方式:报考科目+姓名; 

  C.往届生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PDF格式彩色扫描件1份;在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如有伪造信息者取消录取资格。 

  D.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2月18日。 

  (3)同一岗位计划数与考试人数比例。本次招聘达到1:3方可开考,如报名或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开考比例,并向考生事前反馈。 

  2.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上传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由工作人员回复并告知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3.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计算。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理论占20%。 

  (2)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政策性加分。   

  A.在杭锦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治区“项目人员”、杭锦旗招募服务满3年及以上公益性岗位人员加1.5分。   

  B.民政、人社、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因公死亡人员家庭大学生加1.5分。  

  C.在杭锦旗各中小学、幼儿园(同一所学校)聘用满三年以上且至今在岗的教师加1.5分(须持有旗教体局出具的工作证明)。   

  D.杭锦旗户籍报考者加2.5分。 

  E.按照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予以照顾。 

  F.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加分。提供虚假材料的,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旗组织的各类考试,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满足多个加分条件者,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5)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既定比例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6)笔试成绩公布:登录杭锦之窗官方网站和杭锦旗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地点:杭锦旗教体局一楼大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持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旗外户籍不需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检索页),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项目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以及服务项目旗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的原件。 

  (3)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国有企业职工或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或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5.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每位应试者试讲时间在10分钟以内,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告知应试者。 

  (3)考生按统一命题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模拟课堂时间为10分钟。 

  (4)因各种原因,参加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2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比例,并事前向考生反馈。对蓄意扰乱考试工作的公职人员移交当地纪委监委处理,其他类别人员今后不得参与我旗各类公开考试。 

  6.公布成绩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考试总成绩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布。 

  7.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同一岗位进入政审范围的人员遇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进入政审范围人员在5日内提交政审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8.体检 

  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9.因无故不参加政审体检和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是否进行递补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公示 

  对拟聘用教师通过一定形式统一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旗纪检监察委员会:0477-6622047;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6622286。 

  五、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内同类岗位标准执行。 

  (二)凡出现违反《承诺书》中所承诺事项行为的,一律按事前约定从严处理。 

  (三)在正式上岗前统一安排岗前培训。 

  (四)分配到岗后,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待遇比照同类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试用期满后,由旗人社局会同旗教体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我旗事业单位内同类岗位标准执行。在合同期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准离开服务岗位,否则终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至少在5年之内不予办理人事档案转递手续,并追究违约责任;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杭锦旗教育体育局

  2021年2月3日

信息来源http://www.hjq.gov.cn/qq_hjzc_0002/qq_hjzc_0023/202102/t20210203_2844697.html

附件:承诺书

附件:杭锦旗2021年招聘“三科”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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