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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市承德县关于补充招聘非编制内教师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02  点击量:17276次  分享至

2018年政府批准招聘非在编教师34人,现已辞职10人;2019年政府批准招聘非在编教师86人,现已辞职15人;2020年政府批准招聘非在编教师82人,笔试后岗位空缺20人。因上述人员未及时补充,致使非在编教师的缺口较大。为缓解我县师资紧张现状,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制定补充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补充招聘非在编教师人数45人,其中:县一中25人,六沟高中9人,职教中心2人,县二中3人,县三中1人,县四中2人,县一小2人,县四小1人。具体岗位由各校视本校缺科情况自定。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5.具有与应聘职位要求相符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条件及专业要求

学历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和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专业要求:由各设岗学校自行确定。

(三)教师资格证条件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学段、学科需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报考。聘用后,事业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取证期限,写入聘用合同,若未如期取得,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以上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只针对文化课考生,职教中心专业课考生不做具体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特岗教师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由各设岗学校依据本校实际制定招聘方案。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也可只采取面试的方式。依据双向选择结果分学科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政审合格后作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2020年9月30日前将招聘结果报教体局人事股。

非编制教师辞职出现岗位空缺后,由各设岗学校及时自行补充,补充人员符合本方案招聘条件。补充后及时向人事股上报相关信息。

五、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实行编制外合同管理模式。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负责对被聘用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及管理工作;被聘用人员的档案统一存放到承德县人才交流中心。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一并计算在三年聘用合同期限内。

工资福利待遇(含取暖费、精神文明奖等)、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工资晋升、考核奖励等参照在编在岗教师同类人员执行,确保与在编在岗教师同工同酬,并按养老保险政策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聘用的非在编教师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等由县财政列支。

信息来源http://www.cdx.gov.cn/article/82/20753.html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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