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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栾川籍外地工作教师(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回栾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4  点击量:24051次  分享至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从外地调入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洛办〔2010〕45号)《洛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入出编管理的通知》(洛编办〔2018〕1号)和《栾川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栾编〔2019〕20号),结合栾川县实际,为更好服务栾川籍外地工作教师(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能回栾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栾川籍在外地工作的在编在册教师,栾川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直系亲属为外地在编在册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年龄计算截止至2020年7月31日,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人才、副高级以上职称以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在编在册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历(有任职和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
  3.具有中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为合格等次以上且优称率达90%以上。
  5.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等人员不适用本方案。
  三、职位安排

1、计划招聘栾川县籍外地工作中小学教师5名;

2、招聘的5名教师,安排到县城规划区以外的农村小学工作。
  四、程序
  栾川籍外地工作教师拟回栾人员到县教育体育局登记(联系人:杨文军 联系电话:0379-66820393 地址:县教育体育局407室),登记后按《栾川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测试考核后按相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测试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
  五、要求
  本方案实施范围内人员愿意回栾工作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持毕业证、居民户口薄、身份证、资格证原件(需提供复印件各3份)和《事业单位人员在编证明登记表》(原件一式4份)于2020年9月7日前,到县教体局办理登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登记或登记后本人不能按时商调个人档案及人事编制、工资、社保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登记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栾川县委组织部、中共县委编办、栾川县人社局、栾川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中共栾川县委组织部

中共栾川县委编办

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栾川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21日

信息来源http://www.luanchuan.gov.cn/view.php?id=2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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