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山区)、结构性缺编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质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服务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8﹞7号)和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绍市教政﹝2020﹞40号)的工作要求,现就柯桥区2020年招募银龄计划讲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小学教师岗位4人。具体为:
选聘学校 | 具体岗位要求 | 岗位数 |
实验小学坂湖校区 | 语文、数学岗位均可 | 1 |
浙光小学 | 语文、数学岗位均可 | 1 |
平水镇中心小学 | 语文、数学、美术(书法)、音乐岗位均可 | 1 |
财经旅游学校 | 语文、数学、历史岗位均可 | 1 |
二、招募范围和条件
(一)招募范围:柯桥区内退休的优秀骨干教师。
(二)招募条件:
(1)年龄不超过65岁(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期间的课堂教学和其它教育教学工作;
(3)政治合格、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爱护学生、遵纪守法、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4)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职高学校岗位须具备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原单位退休人员不得应聘原单位现推出的银龄讲学计划岗位。
三、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选聘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研训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选聘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提升。
四、招募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8月18日(工作日期间)。
2.报名地点:绍兴市柯桥区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科。
3.所需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退休证、优秀教师(校长、研训员、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银龄讲学计划教学教师申请表2份(见附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核和确定人选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定职责”原则,从选聘学校实际需求出发,结合讲学教师专业特长,择优等额确定拟入围招募人选。对招募不足的岗位,可结合学校组织推荐意见进行确定。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区教体局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统一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柯桥区教育体育局”(http://www.kq.gov.cn/col/col1496556/)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签订服务协议及上岗任教
公示无异议的,选聘学校与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符合相关要求的教师连续讲学。讲学服务期间,由选聘学校对其进行跟踪考核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六、其他事项
1.经费保障。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及享受的退休待遇保持不变,银龄讲学工作年补助经费由区财政相关专项列支,标准不低于上一年度绍兴市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年平均工资水平;另外,根据退休教师家庭住址与现工作学校路程发放交通补贴,经费发放标准对照义教段骨干支教教师。同时,由选聘学校为银龄讲学教师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2.政策保障。银龄讲学教师因病因伤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现医疗关系和保险等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85686956、84131531,联系人:操同志、鲍同志。
附件:2020年柯桥区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请表
绍兴市柯桥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14日
关于做好2020年柯桥区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020年柯桥区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请表.docx
信息来源http://www.kq.gov.cn/art/2020/8/14/art_1499263_544779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