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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宜丰县2020年教师“归巢工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4  点击量:40775次  分享至

根据《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丰县教师“归巢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50号)文件精神,实施2020年教师“归巢工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原则

为切实解决宜丰籍在外县任教的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因夫妻两地分居、照顾体弱多病父母或子女而申请调回本县学校任教问题,根据全县公办学校教师编制情况,本着公开平等、学科需求、择优接收、对口安置的原则。


二、“归巢”申请条件

 1.“归巢”申请对象户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人是宜丰户籍的;
 ②已婚的夫妻一方是宜丰户籍的;
 ③父母(含配偶父母)是宜丰户籍的。

 2.“归巢”申请对象身份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县外任教满5年的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且所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调出并出具书面证明;
 ②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③年龄在35周岁以下(2020年8月31日之前未满35周岁);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2020年8月31日之前未满40周岁);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2020年8月31日之前未满45周岁);
 ④学历要求:任教学段是小学的要达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层次学历,任教学段是初中、高中的要达到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层次学历;
 ⑤持有相应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⑥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归巢”范围:
 ①入职以来年度考核及近五年来师德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
 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③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
 ④近三年业务综合考核排名均列所在学校或乡镇的后三分之一的;
 ⑤其它有不宜调动情形的。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7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向县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教师到宜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调动申请表,提供调动申请报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及聘任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
1.聘用人员登记表或录用文件;
2.在公办学校工作满5年且同意调动的证明:当地教体局盖章。
3.2020年5月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需提供缴费明细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4.近三年业务综合考核排名证明:复印近三年学校或乡镇考核排名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或乡镇公章。
5.入职以来每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备案表及近五年来师德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资格审查
 8月3日,根据申请教师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及聘任证、同意调动证明、当年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业务考核排名证明、所获荣誉证明材料等,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

(三)面试考核
 经初审合格的教师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形式为无生试讲,面试时长20分钟,面试内容可提前准备。面试时间为8月7日上午8点,地点为新昌三小;面试设最低入闱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5分(满分100分)的取消资格。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在编制计划内,择优录取。面试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共同参与。

(四)商调及入编
 根据全县教师编制空缺情况,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入。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对拟调入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由县人社局发商调函办理调动手续,待提交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再办理入编手续。

(五)安置分配
 县教体局根据全县各学校教师需求及编制情况,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安置“归巢”教师。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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