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市郯城县选调优秀教师到驻城学校任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1 点击量:3377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教师成长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针对县直学校部分科目教师紧缺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到驻城学校任教。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共20名) (一)优秀教师12名; (二)艺体特长教师3名; (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名; (四)第一学历为985或211院校毕业的优秀教师3名。 二、选调条件 (一)一直在乡镇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二)要求年龄40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具有相应的学历。 (四)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年(2016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 (五)无违法违纪行为。 (六)身体健康。 (七)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教改科研能力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获市级及以上表彰的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荣誉称号的教师。 2.获得市级及以上讲课比赛一等奖的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讲课比赛二等奖以上的教师。 3、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 4、第一学历为985或211院校,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 5、从事艺体团队指导或训练工作,获得省级以上专业荣誉称号,或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成绩优异的;在社会上有较高的知名度。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其中,获省级及以上表彰的特级教师、名师、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和参加省级讲课比赛获得一等奖的教师可直接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23日上午12:00前。 报名地点: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6221372。 (二)资格审查 由县选调优秀教师到驻城学校任教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拟选调人员的确定 对符合条件的人选且没有竞争的直接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对有竞争的实行量化计分评选的方式确定拟选调人员(量化计分评选办法附后)。 (三)考核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学科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选调人员确定 拟选调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且考核合格的即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因自动放弃或弄虚作假等取消选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材料报送 符合条件的申请选调人员,请如实填写《郯城县农村学校教师选调申请表》,并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各种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报名时交县教体局人事科。申请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六、有关要求 选调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整个工作在县选调优秀教师到城区任教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开展。 (一)各农村学校及申请选调人员要认真阅读选调文件,准确把握考核选调政策,掌握选调的程序、时间和办法。 (二)各学校要认真审核申请考核选调人员的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申请选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负主要责任。 (三)各申请选调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材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不得弄虚作假。对违纪违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1、郯城县农村学校教师选调申请表 2、“量化计分评选”办法 郯城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8月21日 |
附件【附件.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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