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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2016年面向外县市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6-23  点击量:3236次  分享至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共建水县委办公室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外县市公开选调部分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计划


小学教师岗位20人(青龙镇中心学校3人,甸尾乡中心学校9人,普雄乡中心学校2人,坡头乡中心学校4人,李浩寨乡中心学校2人)。


二、选调范围


外县市在编在岗公办中小学教师。


三、选调的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35岁及以下(年龄以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二)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三)具有教师资格证;


(四)专业不限;


(五)工作满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以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拟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近三年有履职考核不合格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工作纪律散漫,教育教学能力差,不能适应教育教学要求的;


4.其他不宜办理调动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10日(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上班)。


(二)报名地点:建水县教育局人事科(县人大办公楼三楼312室)。联系电话:0873—7613937。


(三)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者,请本人或代报人携代报考者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毕业证书及其学历认证报告等有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报名地点报名,确认报名资格。


五、选调办法


选调采取笔试(闭卷)和考察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科目:小学语文、数学(合卷),满分为120分(各占60分)


(二)笔试内容:小学1-6年级现行人教版语文、数学教材内容。


(三)笔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


(请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7月15日上班时间到建水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地点:待通知。


(五)考察拟选调人员的思德表现和工作实绩。


六、选调人员确定


一是依据笔试的分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组织拟选调人员选岗,选岗的时间待通知);二是由用人单位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三是将拟选调人员报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根据公布的选调岗位和报考人员志愿,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体检


根据选调岗位,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须持“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到建水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关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表”须于2016年7月30日前交建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八、工作纪律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选岗、体检等环节,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3.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4.选调工作邀请县人大、县纪委(监察)参与监督指导;


5.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对出现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处分。


九、联系电话


建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0873-7613937


建水县教育局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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