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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13  点击量:2481次  分享至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师资队伍,我县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的方式,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毕业生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全南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温荣喜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黄圣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编委办、县教育体育局等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由肖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教师岗位职数


  1.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安排表(见附件1)。


  2.招聘教师有关职数的说明


  (1)招聘职数与参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若达不到比例或出现未招聘满的空余岗位职数情况,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招聘职数作出调整,原则上空余职数转至紧缺岗位学科。


  (2)体育教师岗位招聘男性教师。


  3.高中、职业中学教师岗位招聘由全南中学、职业中学参照此方案在领导小组指导下自主开展招聘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或者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16年8月15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能够承担相应岗位教育教学任务;


  4.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学前教育岗位要求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具有幼儿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2)2015—2016学年在全南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大专及以上毕业的见习教师,具有幼儿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2.农村小学教师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全南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


  (2)全南籍本科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


  (3)2015—2016学年在全南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见习教师。


  3.农村初中教师岗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对口;


  (2)全南籍本科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


  (3)2015—2016学年在全南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见习教师,专业对口或相近。


  本人(或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户籍地址或身份证号码为全南县或配偶为全南县机关(含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职工的,均视为全南籍。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


  (4)近五年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批次


  1.第一批:面向2015—2016学年在全南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的见习教师招聘(至少见习一学期),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29日。


  请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5月3日-4日到全南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交的考务费不予退回。


  2.第二批:在第一批招聘后有剩余岗位再面向社会招聘,剩余岗位在教育局机关公告栏和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报名时间:2016年5月12日至2016年5月23日。


  请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5月25日-26日到全南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交的考务费不予退回。


  (二)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1.报名时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①《全南县2016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证明);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提供证明);


  ⑤近期二寸半身彩色照片4张;


  ⑥《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未被录用的到时予以退回;


  ⑦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国企正式工作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所在地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⑧全南籍考生须提供户口薄及复印件;


  ⑨2015—2016学年在全南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的须提供见习学校证明和见习初始月、最近月工资表复印件。


2.报名咨询


  联系人:钟思煌;联系电话:0797-2631201。


  3.部分专业如报名人数过少,将调整招聘计划数,并将调整情况在教育局机关公告栏和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收费标准: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须遵守考试诚信制度,保证所提供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定于报名前,由教育局人秘股、教育股负责初审,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最后聘用资格由领导小组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先笔试,再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其中学前教育岗位和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1)第一批招聘。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全南县第二小学。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一并于5月8日在教育局机关公告栏和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第二批招聘。笔试时间:2016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全南县第二小学。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一并于5月29日在教育局机关公告栏和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参加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


  ①初中岗位按所报学科高中考程度的相应科目笔试。


  ②农村小学、中小学音体美岗位依据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发行的《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专用教材——教育综合基础知识(2016最新版)》一书。


  ③学前教育岗位依据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发行的《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专用教材——幼儿教育综合知识(2016年最新版)》一书;


  (4)初中岗位物理、化学、生物等紧缺学科在实际参考人数不足招聘职数比例的情况下,笔试可设定入闱面试分数线,具体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抽题作答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还须加试专业技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职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如某专业报考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则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研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第一批招聘。面试时间:2016年5月9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全南县第二小学。


  (2)第二批招聘。面试时间:2016年5月30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全南县第二小学。


  (五)加分项目


  1.研究生学历加10分;


  2.在全南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的见习教师在全南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见习每学期加0.5分,5分封顶。


  以上加分在笔试、面试折合总成绩后计入。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目。以上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仅参加了笔试而放弃面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


  2.考试总成绩公布:第一批、第二批考试总成绩及拟签约人员名单分别于5月12日、6月2日在教育局机关公告栏和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1.体检时间:2016年6月3日—4日。


  2.体检地点:全南县人民医院。


  3.因有签约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在本次面试入闱人员中递补,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又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又相同则以年长者优先。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资格审查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教育局机关公告栏和全南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九)签约


  1.签约时间:2016年6月20日-6月21日。


  2.体检合格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类别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如最后一名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又相同时,则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又相同则以年长者优先。如某个专业面试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则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考试总成绩酌情择优确定签约人数。


  3.应届毕业生在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须注明:本人将按所报考专业的招聘条件要求,保证于2016年8月15日前能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本协议作废。


  (十)待遇和分配


  1.新聘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直接转正定级工资待遇。试用期满,根据表现情况给予转正定职定级或辞退。


  2.新聘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除小慕、木金以外的乡镇农村中小学任教。


  3.学前教育新聘教师安排到寨下、中寨、上江、龙下等乡镇公办幼儿园任教。


  4.新聘教师自主选岗。根据招聘岗位设置,同一专业有多个(两个以上)岗位(单位)可供选择的拟聘用人员,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统一排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主选岗,直至选完为止。


  五、有关说明


  1.若某个学科出现空额,则将该学科空额指标调剂到其他学科。全南中学、职业中学、幼儿园名额如未录满,剩余名额可调剂到其他中小学录用。


  2.已取得聘用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1)在试用期内,有违教师职业道德或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2)不服从组织分配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全南县2016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安排表


岗位

学科

教育

合计

县城

高中

1

1

2

1

1

1

1

1

1

10

职业中学

2

2

农村

初中

7

7

4

5

5

28

农村

小学

25

25

5

55

学前

教育

7

7

音体美

3

3

2

8

小计

110

备注

第一批面向2015—2016学年在全南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担任见习岗位的见习教师招聘,其中,农村初中岗位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各2名,农村小学岗位语文12名、数学12名、英语3名,学前教育7名,中小学音乐3名、体育3名、美术2名。共计52名。

在第一批招聘后有剩余岗位再面向社会招聘,剩余岗位在教育局机关公告栏和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附件2:全南县2016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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