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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5-09-21  点击量:4130次  分享至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非在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高校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4.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报名地点: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2)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以上材料请整理为一个word文档,文档标题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命名。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科目:教师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和试讲,其他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的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笔试成绩将在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4)试讲。试讲办法和内容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制定并以电话、邮件、网络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5)面试。面试按照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科研水平。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由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或面试)成绩×50%

四、录取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52710815

联系人:何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52710810

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1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人事代理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5年9月17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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