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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2015年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31  点击量:4354次  分享至

为做好幼儿教师人才储备,有效解决我市幼儿教师短缺问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珲春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幼儿教师。其中朝鲜族幼儿教师20名(用朝语讲课)、非朝鲜族幼儿教师20名(用汉语讲课)。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二)报考人员必须是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与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相符合的相关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需携带《2015年珲春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及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二)报名日期:2015年8月6日—8月7日。


(三)报名地点:2015年珲春市幼儿教师招聘报名联络处(市政府6楼东侧)。


(四)咨询电话:0433-7513428。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详细阅读招考公告要求,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考生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考录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对个人信息进行任何修改。


3.珲春市教育局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五、考试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相加即为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下一轮考试资格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下一轮考试资格人选;如多人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资格初审人选。


(一)面试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面试内容为幼儿教学活动和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


重点考察作为幼儿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六、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参照《延边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办法(暂行)》(延州人社联发〔2010〕17号)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所空缺名额按总成绩递次补录。


七、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我市财政全额开支同等待遇。试用期为1年。


九、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笔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工作的方案、程序、结果全部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2015年珲春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zip


珲春市教育局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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