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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珠海校区2015年招聘珠海校区新建学院(系)院长(系主任)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15  点击量:4837次  分享至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珠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山大学已签署协议,决定共同全面提升珠海校区办学水平,在保持中山大学办学传统基础上,将珠海校区全面建设成为一座学科布局和人才培养体系相对完整,具有一流办学水平和广泛国际声誉的现代化滨海校区。为此,特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将在珠海校区新建的12个学院(系)院长(系主任)。

一、招聘岗位

1.历史系(珠海)主任

2.哲学系(珠海)主任

3.中文系(珠海)主任

4.心理学系(珠海)主任

5.法学院(珠海)院长

6.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珠海)院长

7.生命科学学院(珠海)院长

8.地理学院院长

9.数学学院(珠海)院长

10.物理学院(珠海)院长

11.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院长

12.大气科学学院院长

二、工作地点

中国珠海

三、应聘条件

1.在学科领域具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具有博士学位(有重大科技成果或重要学术成就者可放宽)、教授职务(或国外著名高校进入终身系列的副教授);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曾在著名大学的院(系)、研究所或实验室担任过领导职务者优先;

3.有国际教育背景、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思路;

4.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5.身体健康;

6.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7.聘期内应全职到校工作。

四、聘期

首聘期限为4年。到期后视工作情况商定是否续聘。

五、待遇

1.提供与受聘者学术业绩、岗位职责相对应的优厚待遇;

2.若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等,则按照中山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提供相应待遇。

六、聘任程序

中山大学将长期接受应聘者的申请材料,额满为止。

1.个人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应填写《中山大学面向海内外招聘院长(系主任)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任职文件等复印件(面试时提供原件);

(3)近五年教学科研成果清单和5篇代表作复印件;

(4)近五年担任的行政职务、主要学术兼职及管理工作情况;

(5)2名本学科领域的专家推荐信;

(6)希望学校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7)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及目标。

2.资格审核,确定面试人选。

3.进行公开答辩和考察。

4.学校研究确定人选并公示。

七、报名与联系

申请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zzbgbgz@mail.sysu.edu.cn

通信地址:中国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党委组织部院长(系主任)招聘秘书组

联系人:武少新黄小华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电话:86-20-84111083、84110588

传真:86-20-84115529

中山大学

2015年7月3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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