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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小学招聘2名校长简章

发布时间:2015-06-01  点击量:2709次  分享至

为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特面向全市招聘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小学校长。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区公办小学校长2名。

二、招聘条件

1.苏州大市户籍;

2.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4.须具有小学副校长及以上任职经历3年及以上;

5.省特级教师,大市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招聘上岗:

1.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四项基本原则行为的;

2.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不满一年,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两年,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不满两年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

3.受到除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且处分未被解除的;

4.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近两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5.其他原因不适宜参加公开招聘的。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6月11日(仅限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苏州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人事处(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16楼1609室);咨询电话:68751657;联系人:冯钰芳。

(二)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时请带好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者本人须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职级证明或任职文件(以上资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提供电子照片),并填报《苏州高新区所属公办小学校长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表自行下载)。

所有报名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

2.每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职数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职位,相应减少直至取消该职位。

四、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核时间、地点。

(一)笔试: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网址:苏州高新区教育信息网。

(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由教育部门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上述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职位按照报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者需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不参加体检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理。

六、资格复查和政审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和聘用

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68750711。

九、本《简章》由苏州高新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8751657。

苏州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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