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122名工作人员信息
发布时间:2013-09-24 点击量:1904次 分享至
2013年10月11日至12日由教委人事科统一安排复审。复审结果由各单位通知到考生。 (三)考试: 考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形式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考试成绩在昌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考试内容:教师岗位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与教育教学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保健医岗位包括学校卫生和保健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内容。 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四)考核与体检 1.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保健医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指定昌平区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2.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 3.拟聘用人员在昌平教育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 4.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15日内须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分数顺序递补。聘用人员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年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3-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档案转入人才服务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 5.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承担相应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三、招聘岗位 见附件1: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所需岗位及条件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三)不解决集体户落户问题。 (四)招聘相关信息在昌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五)报名资料不全者不受理报名。 五、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凡与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制度。 (二)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人:段老师、孟老师 教委人事科咨询电话:010-69742366 监督电话:010-6971147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30 附件: 1.昌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所需岗位及条件 2.报名表.doc 昌平区教委 2013年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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