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质中学(长沙)201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方案
发布时间:2013-06-04 点击量:3922次 分享至
请应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同时请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详细的装订成册的个人简历一份,直接到我校劳动人事科报名。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参加考试时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核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但个别紧缺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政府人社部门批准,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说课、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比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30%、说课占20%、试教占30%、面试占2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为应聘学科高考模拟试题。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语文、数学、英语合格分数线为90分;物理、地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说课: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的成绩排名先后,按1:9比例确定进入说课人选。说课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材把握、教学设计能力;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说课成绩排名先后,按1:6的比例确定进入试教人选。试教主要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说课、试教成绩排名先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为主)。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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