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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附属幼儿园教师方案

发布时间:2013-03-28  点击量:2742次  分享至

因工作需要,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1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幼儿专任教师15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幼教事业,工作认真、踏实、敬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4、普通话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
5、持有教师资格证,具有从事幼儿教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岗位条件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年龄
专业及学历
其它要求
备注
幼儿
教师
岗位1
11名
25周岁及以下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艺术教育、英语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方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幼儿
教师
岗位2
1名
25周岁及以下
(1988年1月1日
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体育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男性
目前57名在编人员中仅有2名男性
幼儿
教师
岗位3
3名
35周岁及以下
(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或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中专阶段须是全日制普通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
因该岗位兼任早教工作,须具有1年及以上早教工作经历,持有育婴师资格证书。
因我校有“海西宝贝”早教中心,故需兼任早教工作

 

三、招聘办法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笔试与用人单位面试、考核等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此方案在福建省教育厅网(www.fjedu.gov.cn)和福建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不达1:3,报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2.网上报名时间和要求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要求,今年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的方式,应聘人员接受网上的资格初审。报名缴费时间为2013年4月1日-4月10日。
四、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与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为40:60。
2、笔试:应聘人员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省教育考试院命题的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20日。
3、面试:学校根据省统一笔试成绩,以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为综合面试和课堂教学(专业)两部分,总分为100分。面试设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将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初步定于6月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考核人员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我校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三)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选在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
(三)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请报考人员注意经常登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了解最新考试信息。
3.本方案由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1-87952061
4、教育厅人事处、教育厅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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