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院学生工作需要,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拟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辅导员1人(项目制助理)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条件
(一)岗位职责
1、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学生头脑,提高学生的道德品质、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2、承担形势政策教育、党课、团课、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学生干部培训等相关课程。
3、做好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学生帮扶等具体工作,切实关心、帮助学生。
4、组织学生开展文化素质教育、安全法纪教育、身心健康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活动、课外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等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5、积极开展学生生涯规划及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帮助学生顺利就业。
6、积极开展校风、学风建设、党团组织建设、班级建设和寝室文化建设,大力营造积极向上、创新争优的良好氛围。
7、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密切关注学生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8、学校以及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与理论水平。
2、具有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全日制双证)。
3、熟悉学生工作,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热心帮助学生的学习、生活、成长。责任心强,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好。
4、身心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至2013年6月31日)。
5、具有相关的专业学科背景,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计算机运用熟练。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6、作风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岗位申请条件的应聘者下载填写申请表(详见学校学生处招聘附件),并向学院提出申请。
2、材料审核:由学院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候选人员。
3、笔试面试:候选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辅导员相关业务理论笔试以及面试。
4、学院推荐:经学院考核研究并推荐,提出聘用申请。
5、报学校学生处:综合学院推荐意见以及学生处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结果,学生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核。
6、岗前培训: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四、相关待遇
按照四川大学现行规定执行。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截至2013年3月8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上述时间将申请表、个人简历、各类有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交至学院党办。
3、报名地点:公共管理学院党办(110办公室)
电话:028-85412269
E-mail:284321275@qq.com
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