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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理工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13-02-04  点击量:2688次  分享至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138名,其中,教学科研人员111名,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招聘方案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学院网站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 

附件1:《天津理工大学2013年教学科研岗位人员招聘计划》 

附件2:《天津理工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条件 

1.教学科研岗位 

主 要从“985”或“211”学校和经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的优秀毕业生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中选聘。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除特殊需要外,具有正 高级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具有中级职称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接收应届毕业生,其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 (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岁)。 

2.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 

主 要从具有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中选聘,本科、研究生阶段均须在“985”或“211”等综合性大学(特殊专业除外)以及经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全日制学习,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在学期间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考虑。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属于此次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教学科研岗位 

(1)应聘者请以附件形式、以“姓名+学历+应聘岗位”为邮件名称将个人简历发至lgzp@tjut.edu.cn,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供下列个人基本材料: 

①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 

②学位证书和任职证明复印件; 

③重要社会兼职的聘书; 

(2)应聘者还应提供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①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②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其总数,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③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④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⑤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册),可用复印件。 

2.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登陆我校网站,按提示报名,同时以“姓名+学历+应聘岗位”为邮件名称,以附件形式将个人简历(学习及工作经历从初中填起,时间不间断)、其他证明和业绩材料发至lgzp@tjut.edu.cn。报名时学校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 

注:年龄计算以每年1月1日为节点,例如3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提示: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二)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1. 教学科研岗位:全年招聘。 

2.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时间定为2月下旬至3月初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 

1.教学科研岗位: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2.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报名同时,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数之别低于3:1时,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已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 

(四)考试和考核 

1.教学科研岗位 

主要采用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2.其他专业性较强的专技岗位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考试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理论知识,按岗位不同分类进行考试。参加笔试人员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②本人纸质简历; 

③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明; 

④学习期间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奖励、奖学金、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笔试时间暂定3月上旬,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请应聘者随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笔试后,将在我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并依照应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请应聘者随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内容为述职、答辩等方式。 

●面试时间暂定3月上旬,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请应聘者随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3)公布考试(含笔试和面试)成绩 

根据考试(含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名单。请应聘者随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五)体检与考察 

1.参加体检人选,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2.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学校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学校将拟聘用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为我校正式事业编制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四年(含试用期半年),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22-60215186 联系人:赵老师 钱老师 

监督电话:022-60216276 纪检监察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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