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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兰溪市教育局2013年中小学新教师招聘通告

发布时间:2013-01-30  点击量:4269次  分享至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依照兰编〔2012〕51号文件精神,我市2013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共70名,其中小学教师50名,高中、初中教师20名,现就具体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本次招聘对象为兰溪籍2012、2013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音乐、美术专业招聘范围放宽到全国范围内的2013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师范类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在校表现好,在校期间受过二次以上校纪处分或一次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不予聘用。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本科有三门,专科有二门以上必修课补考者不予聘用。

3.身体健康。

4.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与教师资格认定学科相一致)。

非兰溪籍省内外考生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院校级以上的师范本科、专科普通高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

3.在校学习期间有一次以上(含一次)获得学院或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毕业生;

4.在国内重大比赛中获奖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

一)小学教师定点招聘岗位

单位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音乐

美术

科学(考初中内容)

计算机

横溪小学

2

 

1

 

 

 

 

 

墩头小学

 

1

 

 

1

1

 

 

柏社小学

 

 

1

 

 

 

 

 

柏社水阁小学

 

1

 

 

 

 

 

 

横木小学

 

 

 

1

1

 

 

 

香溪小学

 

 

 

 

1

1

 

 

黄店小学

 

 

 

1

 

 

1

 

建设小学

1

1

 

 

1

 

 

 

建设信义小学

1

1

 

 

 

 

 

 

诸葛小学

1

 

 

 

 

 

1

 

诸葛马塘小学

 

 

1

 

 

 

 

 

游埠金湖小学

1

1

 

 

 

 

 

 

永昌瑞溪小学

 

1

 

 

 

 

 

 

白沙小学

 

 

 

 

 

 

 

1

下王小学

1

1

 

 

 

 

 

 

朱家小学

 

 

 

1

 

 

 

 

其它学校

8

8

1

1

1

 

1

1

合计

15

15

4

4

5

2

3

2

上述聘用名额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用,录用后先由高分到低分择取其它学校名额(等城教师招聘后填补空缺学校),剩下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学校。聘用名额不足时,定点学校先聘用。

注:招聘对象为普通高中全日制专科、本科师范生。

(二)高中、初中教师招聘岗位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计算机

5

3

2

2

2

2

2

1

1

招聘对象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录用后由教育局统一调配。

四、招聘办法

(一)师范毕业生自愿报名。

(二)70名聘用指标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分为二批。第一批为体育、美术、音乐专业岗位(3月16日笔试),第二批为其它学科岗位(省统考)。本科学历毕业允许报考小学岗位。

参加省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信息技术,笔试内容为1.教育基础知识。2.学科专业知识。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专业的笔试内容为报考对应层次学科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和作文(满分为120分)。

(三)录用办法

1.参加省考试科目的考生,其综合成绩计算为:教育基础知识成绩占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占70%,另加奖励分。

2.体育专业的考生,其综合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加奖励分。

3.音乐、美术专业考生,其综合成绩计算为:笔试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另加奖励分。

70名聘用指标,按学科招聘数,根据综合成绩结合考核(主要考核在校表现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笔试成绩又相同,按专业知识(作文除外)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招聘职数与参考人数相同或缺额时,其专业知识成绩须达到及格,如该学科参考人数50%考生的专业知识成绩不及格时按淘汰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后其余录用。

(四)奖励加分

1.获省优秀毕业生加8分;

2.获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加1分;

3.奖学金加分:国家奖学金加1.5分,一等奖学金加1分,二等奖学金加0.5分,三等奖学金加0.2分,一学年加一次,毕业生必须提供原始证书或文件。

4.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大学生村官加0.5分。

(五)音乐、美术专业按1:2进行面试。

(六)按聘用数的1:1比例进行体检(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替补。

(七)初步聘用人员报人劳局审批。

五、签约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示期后第3天与市教育局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数不再替补。被录用并已签约人员应于2012年8月1日至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六、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5日,音乐、美术专业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4日~3月7日,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2.报名地点:兰溪市教育局人事科。

3.报名手续:考生按照报考条件、职位要求、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范围对口报名,本科生允许报考小学岗位,小教本科只允许报考小学岗位学科。

报名时请带:

①加盖学校公章的本科前7个学期,专科前5个学期学习成绩单;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③优秀毕业生证书、奖学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2013年毕业的师范生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在外省就读的兰溪籍师范毕业生和非兰溪籍的省内外师范毕业生需带所就读学校师范毕业生的身份证明(二级学院或学校部门证明无效);(证明可放宽到3月20日前补齐,音美体3月10前补齐,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⑥费用:报名考务费111元,体检费用另行收取。

七、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分为二批:

第一批为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招聘考试为3月16日上午9:00~11:30。

第二批考试时间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确定,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约4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体育、音乐、美术专业于2013年3月15日到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省统考科目于2013年4月19日到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未尽事宜,由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信息均在兰溪教育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兰溪市教育局

2013年1月21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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