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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实验员、辅导员启事

发布时间:2012-10-11  点击量:2134次  分享至

北京农学院是北京市属普通高等农林院校,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实验员1名,编制外学生工作辅导员1名。
一、    招聘条件
(一)     实验员
1、 北京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2、 具有微生物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相关专业背景;
3、 熟悉生物工程、生物技术专业实验教学系统,能够熟练地掌握相关实验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与维护保养;
4、 工作踏实、细心,责任感强;
5、 有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     学生工作辅导员
1、 北京市常住户口,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2、 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 为人师表,关心学生,作风正派;
4、 掌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教育学、管理学、社会学、行为科学、心理学等知识,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
5、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 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够承担比较繁重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7、 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    岗位职责
(一)     实验员
1、 负责实验课前准备及实验课后仪器设备的清洗、整理;
2、 协助实验课教师指导学生完成实验课教学;
3、 负责实验仪器设备档案建立及仪器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4、 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药品、试剂安全;
5、 完成学院和实验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学生工作辅导员
1、 承担学生工作相关课程的辅导工作;
2、 开展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学风建设工作;
4、 负责学生骨干的选拔、培养、使用及管理;
5、 负责学生党建、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就业指导和心理素质教育等工作。
6、 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完成学校、所在学院交办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三、    录用待遇
  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不接转个人档案和户口,工资待遇执行学校编制外职工协议工资,具体标准:试用期每月2800元,试用期满每月3400元。学校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四、    招聘程序及聘期
(一)     应聘材料提交: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填写《北京农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至rsc@bac.edu.cn,面试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4日。
(二)     资格审查:由选聘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参加面试。
(三)     录用:根据面试结果,确立人选,经学校审批,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     初次聘用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
五、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80799383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人事处   邮编:102206
 
附件:《北京农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农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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